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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整治如此严格,那山地耕地还可以建设轻钢或者小木屋吗?

发布时间:2020-02-25 来源: 作者:

  最近这一段时间,关于“大棚房”的讨论颇多。

  其中确实有一些真知灼见,也有一些言论极为尖锐者,关于大棚房问题。

  利用农用地进行类房地产开发,是绝对不可取的,此种做法不仅违法,更是对于土地的一种永久性的伤害... 

  “大棚房”整治现场...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又是不是对于高房价的一种另类的抵抗?

  当然,今天作者并不是来掰扯高房价的,大棚房的整治,影响最大的,可能是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相关从业者...

  这才有了这样的问题:

  请问:山地耕地可以建设轻钢或者小木屋吗?

  最近关于地块上的建房的讨论颇多,关于这个问题:

  首先,在耕地上,要区分是否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如果是,肯定不能建房的,哪怕是你搭个建议的木棚子,都可能被卫星执法的。 

  如果是一般性农田,则可以按照不超过5%的农业设施用地标准,布置一定面积的农业设施用房,但是这种农业设施用房,是有一定的标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建设轻钢别墅或者是小木屋的,且对于用途也有极多限制,具体执行过程中,根据每个地方的管控力度,有较大差异,例如,在珠三角地区,对于这类的农田设施管控极严...

 

  山林地、荒地,则管控相对较宽,在不大面积破坏植被的情况,可以适当建设一部分零时性建筑。

  这里,有几个风险点是需要规避的,

  第一,不要对现有土地造成较大破坏,例如在建设过程中,对土地进行大面积硬化等方式

  第二,切记大面积破坏地表植被,以避免卫星执法风险...

  所以,笔者以为,专业的土地流转社会服务机构,确实需要承当更多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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