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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能继承父母的土地吗?终于有答案了,未来将这样处理

发布时间:2020-03-02 来源: 作者:

    土地是农业生产最为重要的资源,也是农村居民朋友最为重视的一项资源,我国也正在通过农村土地改革工作来保障农村居民的土地权益,近些年我国的土地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随着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开展之后,农村居民将能够根据灵活使用土地,让土地可以为农村居民创造更多的经济收入,除此之外,农地入市、土地入股、土地抵押贷款等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极大的提高农村的土地价值,农村居民也愈发重视农村土地资源了。所以我国正在逐步推动完善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工作,那么在确权登记完成之后,子女还能够继承父母的土地吗?

    对于农村土地的继承问题,许多农村居民并不太了解但是土地却又是关系农村居民朋友生产生活的重要资源,尤其是在土地改革工作开展之后,农村居民愈发重视农村土地资源了,在这里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农村的土地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宅基地,一类为承包地,但是无论是农村的宅基地和农村的承包地其所有权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农村居民即使获得了土地确权登记证书也不能够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所以无论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都不能够进行继承!那么当父母去世之后父母名下的这些土地又将会如何处理呢?

    承包地处理方式

    一直以来我国承包地都是采用的家庭承包制度,即农村集体组织的土地按照农村家庭户口进行分户承包,并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同时在2020年出台的新版《土地管理法》中国家也明确提出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将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延长30年,到2057年才会到期,由此可见到20157年,农村居民的土地将不会得到任何改变,都是以当前家庭作为承包单位进行承包地的承包,所以只要子女与父母的户口在同一个户头之下,那么土地承包关系就不会发生改变,但当子女将户口迁出、与父母分户从而导致与父母是两个单独的户口,那么当父母去世之后,父母的土地将不能够由子女继续承包,而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作为机动地,在经过农村集体组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之后,分配给其他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宅基地的处理方式

    宅基地与承包地有着一定的差别,承包地主要是作为农业种植生产,土地上的附着物仅仅是农业种植作为,而宅基地则是用于农村居民建房使用,土地上的附着物为住宅,而住宅拥有着经济价值属性,属于农村居民的私人财产,同时住宅的使用期限也很长,即使子女与父母不是在统一个户口,只要父母使用的宅基地上拥有房屋,那么子女就能够继承父母的房屋,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原则是“地随房走”,即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归谁,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就归谁。当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因自然灾害损毁之后,其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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