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时政焦点 > 正文

永久基本农田不减少!河北改进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发布时间:2020-05-09 来源: 作者:

  日前,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相关问题作出规定。

  《实施意见》提出,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占补平衡。

  《实施意见》要求,作物种植(含工厂化作物栽培)和食用菌生产,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的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畜禽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为支持生猪生产和奶业振兴,生猪和奶牛养殖辅助设施用地不受15亩上限规定。水产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面积的7%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但须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对于作物种植中一些设施建设破坏耕地耕作层又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养殖设施中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在补划同等数量、质量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要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不减少。畜禽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水产养殖设施坚决禁止使用永久基本农田。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