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农村“微腐败”成为“大祸害”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某村达24万元土地租赁费被村主任私自截留,这件事在网上热起了人们的热议。有人说,不就是24万吗,不就是个村主任吗,与大官大贪比起来,这就是九牛之一毛。也有人说,“迟到”的土地租赁费总归查出来了,最终也没有装进村主任的腰包,不必大惊小怪。
这样的现象在农村不算少数,据资料显示,在全国查处的基层违法违纪案件中,村干部腐败案占比七成以上,由村干部腐败引发的群众信访和越级上访,占农村信访总量五成以上。部分基层干部党纪国法意识淡薄,侵占集体利益,将权力私有化等不在少数。再有,在下乡时接受一点“土特产”、在办事时接受一条香烟、为其办事打“擦边球”……这些“微腐败”看起来涉及的群体很小,涉及的资金不多,但恰恰是这种“苍蝇式”腐败却能直接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束缚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有的甚至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蚁穴能毁堤、群蝗能毁田”,如果不及时制止,将会溃堤崩厦,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有人就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来避免农村“微腐败”成为“大祸害”。
第一、改变观念,加大宣传。基层微权利虽小,但微腐败危害极大,为此,要加大宣传的力度,改变观念,提高人民群众对微腐败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腐败人人参与腐败的社会氛围,让微腐败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无处能躲之势。通过正反双面教育,提高基层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
第二、强化监督,多元治理。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要早宣传,早发现,早处置,早公开;各级党委要坚持“带头抓、抓带头”。基层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建制度,设计制度要从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蔓延土壤的思路入手,尽量做到具体和周全;在村内,通过村务公开栏、小组公示栏、网络平台等渠道,让广大村民对村、组干部的“微权力”一目了然,让所有村干部的权力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
第三,及时发现,严肃惩治。通过专题巡视巡察、专项治理、集中办案等强有力手段,查处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抓住关键少数,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基层岗位和人员,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问题、农村集体土地征迁和农村工程项目建设中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优化基层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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