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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前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率达到80%以上

发布时间:2020-08-11 来源: 本网 作者:佚名

  近日,为进一步做好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其中明确,2020年底前完成全国农村地籍调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率达到80%以上。明年底前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登记资料清理整合,数据逐级汇交至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问答》中指出,要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工作重点,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加快对地籍调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房地一体化不动产登记,对于未展开地籍调查的,要尽快开展房地一体化地籍调查,完成房地一体化不动产登记,已完成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但没有完成农房调查的,要尽快补充调查农房信息,完成房地一体化的不动产登记。

  《问答》中强调,已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但尚未登记,其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尚未开展地籍调查的,已有宗地地籍调查成果应当经核实完善后继续沿用,补充调查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信息,形成房地一体的地籍调查成果。已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工作但尚未登记,其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已经登记的,应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进行核实完善后,将其地上已登记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信息落宗,形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

  《问答》中对如何划分集体土地范围内的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给出答案。在县级行政区内以乡镇、街道接线为基础,结合明显性地物划分地籍区。在地籍区内,以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界线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地籍子区。地籍区和地籍子区一旦划定,原则上不随行政线的调整而调整,其数量和解线保持为定。需要调整的,应当按照一定程度和规范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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