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时政焦点 > 正文

这四种超速不再扣分罚款!11月起,全国高速统一限速标志

发布时间:2020-08-17 来源: 本网 作者:佚名

  近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详细规定了公路限速路段划分、限速值论证、限速方式选取等内容,并将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大量不合理的限速标志将面临拆除。在未来,限速标志将会切合实际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情况,做到科学设置。向使用者提供正确、及时的信息,通过一目了然的限速标志及其他标志,引导驾驶人顺利、快捷地抵达目的地。除了规范限速标志和拆除不合理限速标志,不再让人“一路眼花缭乱”之外,许多地区都推出了关于高速限速的改革措施。

  限速原本是防止危险驾驶,保障道路环境安全的举措,设立限速标识的出发点是合理的,但相信很多司机在驾车出行过程中一定都经历过明显违背实际环境的限速规定,比如在宽敞笔直的市内主干道限速40km/h,高速公路上限速值来回波动。这样的限速规定显然令无数车主感到无语,尤其在某些地区,前200米限速100km/h,后200米就暴跌到了80km/h,令人猝不及防。目前有些地区已经在开始治理限速忽高忽低的不规范现象。

  《规范》中还指出,以下几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不再扣分罚款。

  1、限速低于60km/h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2、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3、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