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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用于农民建房

发布时间:2020-08-18 来源: 本网 作者:佚名

  近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村民住宅现象。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陈尘肇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农村乱占耕地建村民住宅现象,其中有不少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情形。他说,其中既有地方政府的原因,也有政策设计方面的原因。

  他说,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没规划、缺计划,有的地方多年未批新的宅基地;二是计划指标政策不够明确,存在截留、挤占和挪用;三是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包括耕地)审批层级高、周期长、材料多;四是农户难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五是有的宅基地申请条件互为前置,存在政策“打架”现象。

  他透露,针对这些突出问题,自然资源部与农业农村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围绕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保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起草了《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他表示,根据《通知》要求,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每年要以县域为单位,提出需要保障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需求,经省级政府审核后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征求农业农村部意见后,在年度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安排,原则上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年底实报实销。当年保障不足的,下一年度优先保障。

  此外他还说,自然资源部与农业农村部还提出要加强规划管控。其中,《通知》明确,各地在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宅基地的合理需求,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已经批准规划的,要严格落实。没有批准的,在审批宅基地用地时,要统筹考虑规模和布局,做好与未来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或实用性村庄规划的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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