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说说 > 正文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提取、使用和监管,落实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责任,督促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省自然资源厅组织起草了《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多提宝贵意见,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并于2020年8月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114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邮编250014;

  (二)通过传真发送至0531-81691858;

  (三)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stxfks@shandong.cn, 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附件:1. 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online_30077/yjzj/202007/t20200729_3177389.html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