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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推广龙岩“交房即交证”举措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省发改委日前印发推广各地各有关单位16个典型经验做法,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房即交证”举措名列其中。

  去年5月,龙岩市积极吸纳企业和群众意见,推行中心城市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举措,以维护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截至今年7月底,共为中心城市商品房项目颁发不动产权证书3000多本,近万人受益。

  据了解,该举措包括交地即交证和交房即交证两部分内容。凡龙岩中心城市范围内,开发企业通过公开“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自然资源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及时受理收集办证相关材料及信息,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的,在开发企业取得“交地确认书”当天即可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凡龙岩中心城市范围内新建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可向登记机构提出申请“交房即交证”。

  为尽快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与相关职能部门业务审批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设立综合受理窗口或“交房(地)即交证”专门受理点,把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

  据悉,此创新举措的推出,既规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依规开发,防止“烂尾楼”和违法违规建设等问题,既减轻了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压力,又减少了新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由于购房人在交房时即可拿到“最具价值”的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了产权与住权同步,从而彻底解决了购房人子女落户、积分入学、交易过户、抵押贷款等民生问题。【福建自然资源公众号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吕洪荣 张金荣】


原文链接:http://zrzyt.fujian.gov.cn/xxgk/gtdt/jcdt/202008/t20200811_53526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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