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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建立湿地公园野生动物资源联合监督管理保护机制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湿地公园内野生动物的有效监管和保护,坚决遏制盗猎、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禁渔期捕捞等破坏自然生态环境行为,江油市自然资源局与江油市检察院、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建立了湿地公园野生动物联合监督管理保护机制。各部门本着“保护优先、依法监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依法履行监督、保护、管理职责,联合打击涉及湿地公园区域野生动物资源破坏的违法违规及犯罪活动。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各成员单位明确责任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定1名联络人员,建立微信群,在监督、管理、执法、办案过程中互通信息。同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最大限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完善园内基础设施,提高监管力度。加强园内硬件设施建设,多角度安装喇叭、显示屏,以供宣传使用;多点位安装监控探头,以捕获违法犯罪线索;禁足区域加修围栏,以防违法者轻易进入。

  三是加强日常巡护,营造宣传氛围。悬挂园内常见候鸟识别图,提醒市民特殊时段加强候鸟保护;组织巡河员、湿地公园管理员以及公安、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等进行多时段、不定时巡护;号召社区党员服务队现场巡查、规劝,利用电台暴光等有效措施,坚决制止禁渔期间非法游钓行为;充分利用公园内喇叭、报亭、宣传牌、显示屏等载体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增强市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四是组建执法检查队伍,加大打击力度。成立以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主体的联合执法组,按照每月一次的要求定期对湿地公园周边情况、市场、餐馆等进行联合检查,严禁餐饮单位在加工经营场所储存国家禁止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国家禁止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公安局加强与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协调,按照行刑衔接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野生动物刑事案件侦破,协助各行政执法部门,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的案件,检察机关快捕快诉,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

  五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开展野生动物救助。组织成立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协会,邀请广大志愿者加入,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检察机关及时收集、固定各类有关野生动物资源相关违法、犯罪案件相关证据,积极提起公益诉讼;依法设立江油市野生动物救护站,对受伤的野生动物开展及时有效的救助。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szdt/2020/4/9/11689e9e065a498c87cedbc04d081b7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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