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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桂自然资办〔2020〕288号

  自治区地矿局、广西煤炭地质局,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地质勘查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更好地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国土资发〔2018〕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法》(桂国土资规〔2018〕1号)的规定,现就2021年度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入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入库原则

  (一)生态保护、绿色勘查。申报项目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有关规定,拟申报项目所采用的勘查方法和技术手段应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突出绿色勘查理念,促进绿色矿业发展。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矿种,优先安排找矿前景好、有望实现找矿突破的(可续作)项目。沉积铝土矿、铀矿勘查按照我厅组织编制的《桂西地区沉积型铝土矿勘查实施方案(2020-2023年)》及《广西铀矿勘查实施方案(2019-2025年)》优选安排年度项目,不再接受公开申报。以往已申报的项目,如无新增入库依据,本次不再接受申报。

  (三)保障需求、效果导向。以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需求为导向,重点支持自治区产业发展及国家资源能源安全需求的矿种,优先支持近年来找矿成果及找矿目标完成好的单位进行申报。

  (四)助力地方、振兴乡村。适当支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配置资源而出让采矿权的前期勘查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贫困地区的地质矿产勘查项目,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五)公平公正,开放运作。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开申报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实行入库条件、入库程序和入库结果在网上公开。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重点矿种。

  1.重点支持自治区产业发展急需的铝土矿、锰矿、稀土矿、锡、铅锌以及关系国家资源能源安全铀矿等矿种;

  2.支持页岩气、钨、铜、钼、镍、锑、锂、萤石、金等国家战略性矿种矿产;

  3.适当支持自治区及市(县)大型石灰岩、大理石、白云岩、方解石等碳酸钙资源勘查项目。市(县)出让大型碳酸钙资源采矿权前期勘查经费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上一年度出让前期项目工作经费予以补助。

  (二)重点区域。

  1.国家重点成矿区带(广西段),南丹大厂锡多金属矿等国家规划矿区。

  2.有望探获中型(含中型)以上矿床规模的战略性矿种采矿权深部及其外围区域。

  (三)地质科研。

  1.配合重要成矿区带的勘查技术方法、成矿信息提取处理、隐伏矿床探测技术等前沿课题的研究。

  2.配合矿产勘查所需开展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的研究。

  (四)申报条件。

  1.申报的矿产勘查项目应位于具有良好找矿前景的矿业权空白区,并在申报材料说明与水库、已建及在建重大交通工程(公路、铁路)、各类保护区、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及城镇边界线重叠情况等。采矿权出让前期勘查项目工作范围为符合矿业权设置条件的拟出让采矿权范围。拟申报已有探矿权勘查项目的,应同时注销原探矿权。

  2. 拟申报项目工作程度原则上以普查为主,因矿业权出让而开展前期勘查项目、自治区统筹矿种、国家规定应由中央或自治区财政资金投入勘查的矿种可适当开展详查;拟出让采矿权的勘查项目按照能满足办理采矿权条件而开展出让前期勘查工作。拟申报项目应在充分收集工作区内地、物、化、遥及勘查资料基础上,已开展野外实地踏勘采样分析并在项目申报材料中说明。

  3.申请续作的勘查项目应完成上一年度野外验收或已完成年度设计批复野外实物工作量的75%以上,且已发现工业矿体并具有较大找矿潜力。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续作项目,申请书应按附件1的格式编写;申请新开矿产勘查和科研项目,申请书按附件2的格式编写。申报材料后面要附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申报简表(附件5)。凡新立或续作项目必须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以保证提交的申报资料真实可靠。申报申请书统一采用A4纸幅并编制页码,双面印刷及标准装订,正文采用仿宋_GB2312体三号字体。附图必须采用计算机制图,图件按照A4纸幅面规格进行折迭。

  (二)项目经费概算应在项目申请书中以独立章节编写,项目概算由编制说明和概算表组成(Excel格式,其中,地质研究类项目填写附件3、地质矿产勘查类项目填写附件4)。项目概算编制说明包括:项目概况、概算编制依据、采用的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项目概算中有外协经费支出的,应予以重点说明。经费概算标准按《关于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建〔2012〕239号)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项目预算编制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概算必须由获得中国地质调查局预算编制资格证书的人员编制并签字。

  四、申报资格、时间和程序

  (一)申报主体。

  广西区内注册的各种所有制法人单位均可根据要求自愿申报。支持矿山企业与地勘单位、科研院所和高校与地勘单位等联合申报;申请已设大中型矿山深部勘查项目由地勘单位会同矿山企业申报并经所在地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

  项目入库申报通过网络实行实时申报,实时受理。项目申报单位可到我厅地质勘查管理处申请获取账号、密码并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提交项目申请书(申报网址:http://dnr.gxzf.gov.cn/login.html),其他形式提交的申请书均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材料只接收文本资料,网上申报的所有资料均不得包含涉密信息;请将项目附图直接送达自然资源厅综合办公楼1808室。有意向申报2021年度实施的矿产勘查及科研项目的单位应于2020年8月10日前,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行网上填报;2020年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附件、附图、附表)纸质版及电子光盘报送我厅地质勘查管理处。

  五、项目论证筛选

  申报结束后,我厅将根据申报项目情况进行合规性审查,并根据需要组织技术专家对部分项目开展野外踏勘核查;在此基础上组织技术和预算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依据找矿潜力和必要性进行排序,纳入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依据2021年度预算额度从项目库中优选项目,进一步细化设计方案和预算编制,形成年度立项预算建议,在厅门户网站公示,按程序报批后执行。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因经费预算限制未能安排在2021年度实施的项目,在下一年度中优先参与排序安排。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我厅地质勘查管理处联系。

  联 系 人:石立   朱亿广

  联系电话:5388095、5388096    

  邮   箱:zhaokuangban@163.com

  地   址:广西南宁市中新路2号自然资源厅综合办公楼1808室

  

  附件:

  1.2021年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立项入库申请书编写提纲(续作)

  2.2021年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立项入库申请书编写提纲(新开)

  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项目费用预算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项目按工作手段预算表

  5. 2021年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申报简表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点击下载:附件1-6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dnr.gxzf.gov.cn/show?id=7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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