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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夏自然资源“1+4”数据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宁夏自然资源“1+4”数据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已经自然资源厅2020年第17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0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自然资源“1+4”数据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为整合优化自然资源数据,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效能,全力提高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能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实际,现制定“1+4”数据中心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1+4”数据中心建设以《宁夏自然资源厅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为统领,以建设自然资源“一张网、一张图、一平台”为目标,在“多库合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统筹整合数据,深化业务应用,完善功能服务,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覆盖区市县三级自然资源数据主中心,以及国土、矿产、林草和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分中心组成的“1+4”数据中心,形成标准统一、主分协同、功能完备、开放共享、安全可靠的数据中心运行模式,为实现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精准化管控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二、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在摸清资源家底和各单位业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计算存储、数据资源、安全防护、平台软件等信息化资源,统一规划、协同建设。

  (二)急用先建,分建共享。遵循国家、行业统一标准,以管理需求为导向,根据各类管理业务的特点,分专业开展数据整合、融合,分阶段有序推进,有效支撑自然资源管理业务,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三)发挥优势,权威高效。充分发挥各分中心专业优势,挖掘数据价值,开发数据应用,构建安全体系,保障数据安全,实现数据大集中下业务更加专业、数据更加精准、运行更加高效。

  三、组织领导

  成立“1+4”数据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主中心、国土资源分中心、矿产资源分中心、测绘地理信息分中心、林草资源分中心5个建设推进小组(成员组成及职责详见附件)。

  四、主要任务

  (一)主中心

  1.制定“1+4”数据中心标准规范。制定自然资源数据汇交、管理、建库、共享以及系统开发、服务接口等制度规范,形成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和信息服务标准体系,指导自然资源数据建库、共享交换、应用开发。(牵头单位:自然资源信息中心;配合单位:科技发展与地理信息管理处、各分中心建设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6月)

  2.提升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支撑服务能力。统筹整合现有服务器、存储、安全防护、网络、数据库软件、GIS平台等资源,优化升级现有网络,实现数据中心运行环境统一规划、按需建设、集中管理、分级维护。加强网络安全运行环境建设,部署网络边界防护,开展分级保护建设与等级保护测评,建立自然资源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管理制度,为自然资源“1+4”数据中心建设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支撑环境。(牵头单位:自然资源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各分中心建设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7月)

  3.完善自然资源一体化数据库。编制自然资源数据成果目录,汇集国土资源、矿产资源、测绘地理信息、林草资源分中心数据成果,进行整理、分析、清洗,丰富自然资源一体化数据库内容,逐步接入水利、交通、人口、法人等部门和社会经济数据,形成自然资源大数据体系,为自然资源各类业务管理提供底板、底线、底图。(牵头单位:自然资源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各分中心建设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4.优化完善自然资源管理平台。建立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优化平台数据管理、资源调度、服务运维功能,提升空间数据分析、影像动态变化识别计算能力,搭建综合监管、辅助决策等应用系统,形成支撑“1+4”数据中心资源管理、应用协同的运行枢纽,实现各类资源统一管理、应用系统统一搭建、数据资源统一服务,支撑自然资源管理业务。(牵头单位:自然资源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各分中心建设单位、地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

  (二)国土资源分中心

  1.建立国土资源数据库。编制国土资源数据目录,对第三次国土调查、地理国情监测、国土空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耕地质量等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等土地管理相关基础数据和不动产登记等业务数据进行整合入库,开展数据融合,向主中心汇交国土资源数据。(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勘测调查院;配合单位:相关处室、地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0年10月)

  2.建设国土资源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基于自然资源管理平台,搭建国土资源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国土资源数据更新、入库、管理、汇交、应用分析、辅助决策的一体化管理,推进国土资源数据在业务中的共享服务和协同应用。(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勘测调查院;配合单位:相关处室、地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

  (三)矿产资源分中心工作

  1.建立矿产资源数据库。编制矿产资源数据目录,对矿产规划、矿业权、储量、矿山监管、矿山环境、压覆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地下水监测、土壤元素地球化学等矿产资源管理数据及公开信息数据整合入库,开展数据融合,向主中心汇交矿产资源数据。(牵头单位: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配合单位:相关处室、地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0年10月)

  2.建设矿产数据管理系统。基于自然资源管理平台,搭建集数据管理、空间分析等功能为一体的数据管理系统,建立数据同步更新和共享机制,定期更新维护矿产资源综合数据库,为不同部门、不同用户提供多元矿产数据共享服务。(牵头单位: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配合单位:相关处室、地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

  3.建设矿产分中心业务应用系统。基于自然资源管理平台,围绕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矿产资源保护与监管、压覆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地下水监测监管、矿山环境调查监测与恢复治理、土壤元素地球化学调查、地质遗迹等业务管理工作,搭建业务应用系统,推进矿产资源数据在业务中的协同应用。(牵头单位: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配合单位:相关处室、地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0年10月)

  (四)测绘地理信息分中心

  1.建设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库。编制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资源目录,对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三维实景、遥感影像、基准及基础控制、地图产品、测绘应急保障等数据整合入库,建立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库,向主中心汇交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牵头单位:测绘地理信息院;配合单位:国土测绘处、地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

  2.建设测绘地理信息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基于自然资源管理平台,整理、整合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建设综合管理服务、测绘成果展示和业务系统,满足测绘地理数据采集、生产、更新、质检、管理、应用需要,实现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的管理和二、三维一体化展示和服务。(牵头单位:测绘地理信息院;配合单位:国土测绘处、地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

  (五)林草资源分中心

  1.建设林草资源数据库。编制林草资源数据资源目录,整合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自然保护地等数据,建立林草信息数据库,向主中心汇交林草资源数据。

  2.建设林草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围绕林草数据资源管理和应用需求,建设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实现林草数据的统一管理,具备向自然资源管理平台推送数据能力。

  (牵头单位: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配合单位:厅科技发展与地理信息管理处、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五、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4月底前)。开展需求调研,编制完成技术方案,开展基础环境建设,进行数据收集整理,制定自然资源数据汇交、管理、建库、共享以及系统开发、服务接口等制度规范。

  (二)建设实施阶段(2020年11月底前)。2020年5月底前,开展各分中心已有数据入库、汇交,完成各中心数据资源目录编制;6月底前,完成基础环境建设、各分中心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开发、自然资源管理平台应用功能优化,基本建成“1+4”数据中心架构,实现数据互联互通;10月底完成已有数据的融合。

  (三)运行验收阶段(2020年12月底前)。10月底前,建成自然资源“1+4”数据中心,上线试运行,进行优化完善;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正式投入使用。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设“1+4”数据中心是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效能的重要举措,也是厅2020年“三重一改”确定的重大任务。各单位(处室)要站在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新职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新要求的高度,树牢改革创新意识,以全新的理念、创新的思路、过硬的举措,高标准建成数据中心。

  (二)加强协作推进。“1+4”数据建设在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数据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建设单位(处室)要加强沟通联系,细化建设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形成上下同心、齐抓共管的建设工作合力,确保按时限要求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三)加强培训指导。要统筹考虑、超前谋划,邀请行业专家对项目建设提供咨询指导。要加强自然资源系统信息化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常态化对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业务骨干进行系统培训,为项目建成后实现区市县有序衔接、联通运用提供人才保障。

  

  附件:“1+4”数据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附件

  “1+4”数据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马 波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包 敏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王自新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艾红兵 自然资源厅综合法规处处长

  张学东 自然资源厅科技发展与地理信息管理处处长

  孙勇彪 自然资源厅财务审计处处长

  崔树国 自然资源勘测调查院院长

  王树军 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院长

  陈士岺 测绘地理信息院院长

  张海中 自然资源信息中心主任

  沈爱红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金建 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海军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苏厚贤 固原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姜守清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发展与地理信息管理处,张学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海中、崔树国、王树军、陈士岺、汪泽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数据中心建设领导小组职责:统筹数据中心建设,确定数据中心建设思路、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审定数据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决策自然资源数据中心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和指导数据中心建设推进落实;统筹协调数据中心建设经费。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执行厅党组和领导小组关于“1+4”数据中心建设决策部署,研究、起草工作方案、进展情况汇报等内容,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具体负责“1+4”数据中心建设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 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市县自然资源局职责:收集整理本辖区内国土、矿产、测绘、林草等数据资源,向相关分中心汇交数据,配合各中心建设;各市县自然资源局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管理平台,使用自然资源数据成果,支撑业务管理;五市自然资源各选派3名技术骨干分别参与国土、矿产、测绘分中心建设,以干代训,培养专业技术力量。

  1.主中心建设推进小组

  组 长:张海中 自然资源信息中心主任

  副组长:崔树国 自然资源勘测调查院院长

  王树军 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院长

  陈士岺 宁夏测绘地理信息院院长

  汪泽鹏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资源管理与法规处处长

  2.国土资源分中心建设推进小组

  组 长:崔树国 自然资源勘测调查院院长

  副组长:吴有和 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处长

  崔奇鹏 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负责人

  李浩源 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处长

  马建军 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处长

  拜琦瑞 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处长

  李晓玲 自然资源厅市县规划处处长

  张 进 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处长

  李少军 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处长

  周晓宇 自然资源勘测调查院副院长

  3.矿产资源分中心建设推进小组

  组 长:王树军 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院长

  副组长:岳永军 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负责人

  吕世民 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与矿业权管理处处长

  洪兆飞 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处长

  刘建宁 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副院长

  4.测绘地理信息分中心建设推进小组

  组 长:陈士岺 宁夏测绘地理信息院院长

  副组长:宋秀莲 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处长

  张立新 宁夏测绘地理信息院副院长

  李万民 宁夏测绘地理信息院副院长

  5.林草资源分中心建设推进小组

  组 长:王自新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副组长:汪泽鹏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资源管理与法规处处长

  李慧军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修复处处长

  赵 勇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草原与湿地管处处长

  仇智虎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科学技术与场站管理处处长

  景耀春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保护处处长

  沙文生 草原工作站副站长

  李怀珠 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院院长

  魏晓宁 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

  各中心建设推进小组职责:制定各中心建设技术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设内容、技术路线、推进措施、工作计划等;落实各中心建设任务,组织实施标准制定、数据库建设、系统开发、成果汇交、共享应用等工作;统筹市县开展数据整理、汇交等工作,组织培训基层业务人员。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zrzyt.nx.gov.cn/gk/kjfz/202004/t20200429_2051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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