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省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21年是全国人大颁发《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40周年,全国绿化委员会决定以“全民植绿四十载美丽中国谱新篇”为主题,开展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全绿办〔2021〕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重大意义
40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率先垂范,带头参加植树活动,为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起到了关键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身体力行,连续8年参加首都义务植树,并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深入开展新时代全民义务植树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每年春天,全省各级领导积极履行义务带头植树,社会公众踊跃参与,40年来全省参加义务植树人数累计达11.6亿人次,为消灭宜林荒山、绿化齐鲁大地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开展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凝聚全民力量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行动。各市、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入推进义务植树创新发展,推进我省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生态山东美丽山东作出更大贡献。
二、精心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
(一)深入开展主题宣传。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围绕3月12日植树节、七一建党100周年、12月13日全国人大颁发决议之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将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刊发山东义务植树40年成就专题文章,组织省主要新闻媒体采访我省科学绿化、义务植树典型,在电视台开展专题访谈,在大众网、齐鲁网等网络媒体推出图解、短视频、动漫等公益宣传产品。各市、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全方位宣传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义务植树取得的显著成就、宝贵经验和先进典型,增强全民依法履行植树义务的责任意识,营造持续推进全民义务植树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多样尽责活动。近期,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济南市在黄河淤背区举办2021年省领导义务植树活动,在济的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等省级领导同志及军队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省机关事务局也将继续组织省直机关义务植树活动。各市、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绿化委员会发布的《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的8类尽责形式(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其他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义务植树尽责活动。要依法依规开展义务植树,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绿化造林;要坚持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带头,积极履“植”尽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坚持需求导向,针对不同人群需求,提供合适的尽责形式;要及时公布、更新义务植树点(基地)信息,方便公众选择合适场所志愿参加;要科学合理安排,加强技术指导,规范活动流程,提升尽责质量;要以8类尽责形式为依据,科学做好义务植树统计工作。
(三)创新义务植树管理。2021年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全面推开“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建立全民义务植树“全国一张图”,推行移动端管理应用系统,进一步提升义务植树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我省义务植树网站已开通试运行,各市、各部门要积极提供信息,策划实施特色鲜明、切实可行的网络尽责项目。青岛市2019年底开始启动“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其他有条件的市县要提早谋划,开通义务植树网络平台。要以“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为载体,建立完善各级各类义务植树基地,加快推动义务植树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方便公众随时、随处、随愿参与义务植树。
(四)扎实做好系统总结。要全面系统总结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市、本部门义务植树工作取得的巨大成绩,总结提炼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新形势和新任务,研究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义务植树工作思路和举措。在此基础上,形成本市、本部门《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总结报告》。
(五)落实好绿化评比表彰。2021年是5年一次的全国绿化评选表彰年,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草局将联合组织开展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在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全省评选比例时,义务植树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一个重要指标。各市、各部门在开展相关评选表彰工作时,应充分考虑纳入义务植树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义务植树。
三、加强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领导
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 40周年系列活动作为2021年国土绿化工作的一件大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安排经费,制定方案,确保各项活动落地见效。要突出主题,体现特色,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推进,贯穿全年工作始终。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俭,务实高效,严禁形式主义。
请各市、各部门于2021年5月底前将《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总结报告》,11月底前将《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情况报告》报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活动动态信息随时报送。
联系人:马晋
联系电话:0531-81691902
邮箱:stxf@shandong.cn
山东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ywdt/tzgg_29303/202103/t20210309_35462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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