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林业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办草字〔2020〕87号)统一部署,为查清全省草原有害生物种类及分布情况,评估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现状及未来趋势,省厅决定开展全省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以下简称“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通过普查,查清全省草原有害生物种类、分布、危害及寄主植物等基本情况,及时更新全省有害生物数据库,系统评估草原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现状及未来趋势,科学制定全省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重点。通过普查工作实践,锻炼基层监测预报队伍、建立监测预报技术标准体系、构建监测预报信息报送网络,形成完整的草原监测预报工作机制及适合当地特色的基层监测工作组织模式,夯实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基础工作。
二、普查任务
(一)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普查,摸清家底,查明全省草原有害生物发生种类、面积、危害程度等,确定草原有害生物空间分布及特征。
(二)在普查的基础上开展全省草原有害生物危险性评估,提出全省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重点布局及防控策略。
(三)探索建立符合全省草情、草原有害生物发生特点的监测预报组织管理模式。
(四)完善草原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和预测预报技术标准体系。
(五)完善草原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遥感监测、预警、评估以及灾害应急辅助决策系统,构建草原生物灾害监测预报信息传输网络,形成一整套工作运行机制。
三、普查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省自然资源厅防灾减灾工作处负责全省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负责全省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有害生物防治机构各司其责,分级负责。
(二)全面谋划,有序推进。做好顶层设计,坚持标准先行,统一规范开展普查工作。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服务和指导,及时修正存在的问题,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确保普查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三)创新驱动,形成合力。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下我省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机制和组织模式,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推动监测预报工作高质量发展。创新专家跟踪服务机制和模式,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引领、标准规范、鉴定评估、标本制作、趋势分析等方面的优势。
(四)突出重点,服务行业。以灾害危害为导向,重点查明危害全省草原资源的主要有害生物种类、分布和危害程度。围绕行业实际需要,推进监测调查规范化、标准化,注重监测调查方法的优化、简化,减轻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四、普查内容
(一)普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修正)所界定的全省范围内的草原,即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和人工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
(二)普查对象。危害草原植被及其产品并造成经济或生态损失的主要有害生物(含入侵物种),包括啮齿类动物、昆虫、植物病原微生物、害草等。
五、预期成果
(一)主体成果。全省草原有害生物普查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
(二)建立草原有害生物数据库。主要包括全省草原有害生物数字化标本库及相关数据库等。
(三)其他成果。主要包括全省草原有害生物名录及图册、全省草原有害生物标本库、全省主要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风险分级区划、全省草原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及预防与治理策略、全省主要草原有害生物调查统计规范及监测预报办法等。
六、技术支撑
省自然资源厅成立全省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专家组(见附件),负责普查技术方案的起草、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相关技术报告的审定,提供有害生物种类的鉴定和普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合适方式组建本地普查工作专家服务团队。
七、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2月-2021年6月)
2021年4月底前完成普查技术方案和相关标准制定,举办全省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技术培训班。各地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本辖区普查技术陪训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普查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成立普查工作组织和专家团队,明确普查工作组织形式和承担主体,做好普查相关材料、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7月-2022年12月)
1. 外业调查。各地按照普查技术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外业调查,同步制作电子标本和实物标本。电子标本通过调查APP采集、整理和归类。
2. 内业处理。各地完成本地普查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并报送至省自然资源厅。普查期间每年11月底前报送实物标本、普查结果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三)成果形成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
建立全省草原有害生物信息化数据库、全省草原有害生物数字化标本库,完成普查成果可视化展示平台。完成全省草原有害生物名录及其发生分布情况、主要草原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及分级、全省草原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分析、全省草原有害生物预防与治理策略等综合报告。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健全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机制,强化组织协调和支持保障作用。要细化落实普查任务,密切关注工作开展进度,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圆满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二)强化机制创新。各地要因地制宜组建普查队伍和专家服务团队,健全普查工作机制,确定普查工作组织模式。重点要落实基层普查人员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引入社会力量,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完成普查工作。
(三)强化科技支撑。要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坚持用大数据、信息化思维统筹做好普查工作的设计,确保普查工作高水平高起点开展、形成高质量成果。
(四)保障经费来源。各地要积极争取本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经费支持,将普查经费列入预算,保障普查工作的开展。
(五)加强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普查氛围,提高民众参与度。要深度挖掘基层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通过表彰活动感染带动普查工作深入进行。要强化技术培训,分层分级组织实施,确保基层普查人员准确掌握普查工作的组织安排、方法步骤和技术要求,努力提升普查队伍素质水平。
附件:山东省草原有害生物普查专家组成员名单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2月10日
附件
山东省草原有害生物普查专家组名单
组 长: 许兆军 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站长
副组长: 姚文生 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二级调研员
成 员: 闫理钦 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副站长
刘振宇 山东农业大学教授
曲爱军 山东农业大学副教授
刘腾腾 山东师范大学副教授
滕开建 山东师范大学副教授
王俊平 青岛农业大学副教授
王清海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副教授
张秋梅 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一级主任科员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ywdt/tzgg_29303/202102/t20210218_3533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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