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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统一时点更新成果“互联网+”在线核查、外业实地核查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来源: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级核查项目承担单位:

  目前,我省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县级统一时点更新成果已全部通过国家级内业核查和数据库质量检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将组织开展“互联网+”在线核查和外业实地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密安排,按期完成核查任务

  各地要组织县级三调办和项目承担单位做好人员、设备、交通等方面的准备工作,提前拟定核查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安排专人密切关注下达任务平台和省三调办通知。收到核查任务后,要根据图斑实际情况,完善核查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立即开展核查工作,确保“互联网+”在线核查和外业实地核查工作顺利完成。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纳入2020年度国土利用变更调查与动态监测工作中进行整改。

  外业实地核查县区、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按时“出数”,形成高质量分析报告

  要基于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成果整改复核后的最终成果,在前期汇总分析工作的基础上,对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深入分析市县两级国土利用的现状特点和变化原因,结合十年来土地整理、建设用地与矿产资源审批等资料,研究自然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和发展趋势及与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差距等,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做好三调“出数”和向党委政府汇报等准备工作。

  三、及时归档,确保三调资料完整齐全

  要及时做好2017年三调工作开展以来从各行业收集到的和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过程数据、记录表格、阶段性成果、文档报告等成果资料的整理归档,做到应存尽存,确保历史资料有据可查。要做好有关调查数据成果的储存和备份,避免数据资产意外损失。按照有关保密要求,督促市县两级调查项目承担单位、核查监理单位在工作完成后,按要求清理或返还敏感数据。

  四、按照时序,做好耕地资源质量分类

  目前,土壤采样工作已基本完成。各地在省级下发农业农村部门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分析是否满足本项工作需求,继续收集各类数据资料,做好数据整理和分析工作。把握时间节点,11月底前,完成县级自查、市级检查与汇总;12月20日前,按照省级核查意见完成整改,将最终成果上报省三调办。

  五、落实经费,保障工作有效落实各地要按照10月12日全省自然资源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要求,年底前经费支付比例超过90%。尚未落实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经费的,要通过领导小组协调,与财政部门积极沟通,尽快落实到位。

  

  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zrzy.gansu.gov.cn/xxgkcontent-7a66a622e7e44a5caad79f36aaa563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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