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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维钧率队赴包头市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题调研并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1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3月10日,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自治区自然资源总督察隋维钧率队赴包头市对不动产登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调研指导。包头市委副书记、市长张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云春生、市政府副秘书长马富及包头市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陪同调研。

  上午,隋厅长一行首先深入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大厅开展调研,详细察看了服务大厅整体状况,向工作人员询问和了解不动产登记档案数据整理、业务受理、窗口建设以及群众办证情况,并现场与办事群众亲切交谈,了解办理过程,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取周六延时办证、企业免费邮寄等多项便民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

  之后,隋厅长一行在市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厅召开座谈会。会议听取了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全体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二级单位、分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关于下一步工作,隋厅长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尤其是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工作,要明确目标,按照中央巡视交办的任务,按照自治区党委制定的整改方案,务必今年全部办结。要明确措施,在办证环节上要减环节压时限,打通一切环节,要克服等的思想,层层传导压力、传导责任,紧紧的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加大自然资源系统人员工作力度,形成专班,集中人员力量集中办理,加快推进。要明确任务,限期办结,真正的摸清底数,主动提供服务,下大力气加快办理。

  二是要认真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专项整治。要深刻领会政策,解决思想问题。要形成有力措施,毫不动摇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既要保护好耕地,同时又要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耕地的要素保障。要切实提高执行力。按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工作部署,务必摸清底数,清仓见底;核实研判精准定性;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严格监管,遏制新增;宣传政策要家喻户晓,做到人人知道等六方面的工作。

  三是对于例行督察卫片执法和耕地保护督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要加快进度,加大力度。不折不扣坚决整改到位,同时坚决防止不断新增,坚持严字当头,加强执法监管。

  四是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绿色矿山建设。要底数摸清,逐步治理。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治理,同时加强监管,坚决防止私挖盗采、乱采、乱挖现象的发生。要运用现代化手段,数据化手段、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果,同时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安全责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认真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检查工作。

  五是关于煤炭领域违规违法问题整治。要做到“早”字当先,打攻坚战,不打持久战。要“严”字当头,在保证整治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要“常”字当要,从建章立制度这个角度去考虑,做到常抓不懈。

  六是要加强用地保障,支持地方项目落地。要辩证的思考,既要保证项目落地,同时又不发生违法占地。不能触碰基本农田管制控制红线和占用耕地红线。

  下午,隋厅长一行在九原区哈业胡同镇开展实地调研,他指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坚决遏制新增,抓紧处置存量的一项重要工作。自然资源系统要积极主动推动和协调相关部门,抓紧抓好此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依法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宣传全覆盖,通过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有关政策措施的知晓率,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的主观能动性。三是要把做到依法依规与实事求是相结合,既要严格依规查处,又要尊重历史,不搞“一刀切”,把“八不准”宣传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有效统筹结合,坚持分类分步整治存量,遏制增量,从源头把关,严格审批监管,同时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群众在耕地保护方面的积极性和监督作用,并进一步优化分类处置意见建议,保证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的实效性。

  (厅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zrzy.nmg.gov.cn/xwdt/zxdt/202103/z20210312_906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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