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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五原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0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五原县“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减证便民”,五原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一是完成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比对2020年、2021年市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公服清单及中介清单,严格按照“减证便民”工作的要求,取消除自然资源范围内不适合告知承诺制的、尤其是涉及重大财产安全的部分,最终保留三十七项,无新增证明事项。

  二是及时更新法律法规依据。在涉及到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多项证明事项如:地名地址变更证明文件、土地抵押等事项中将法律条款由原来的《物权法》更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应条款,严格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对每项证明事项的法律依据进行核对并更新。

  三是严格执行落实保留清单。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部署、分管领导主抓、法规股牵头负责,进一步加强对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窗口等单位的指导,认真落实执行清单,确保清单实施成效。

  通过公布证明事项保留清单,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自然资源局做到证明事项只减不增,承诺事项只增不减,中介和权责清单项目只减不增,公服清单只增不减,合理完善办事服务指南,精简优化办事流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自然资源局)


原文链接:http://zrzy.nmg.gov.cn/xwdt/msgtjgzdt/202104/z20210408_909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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