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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立晋中市榆次辖区项目用地协调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21-04-16 来源: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破解转型综改难题,营造“六最”营商环境,解决我市榆次辖区项目用地存在的难点、堵点等问题,经研究建立晋中市榆次辖区项目用地协调会议(以下简称协调会议)制度。协调会议的成员单位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科室(中心)、开发区分局、榆次区自然资源局、榆次区重点办、榆次区人社局、榆次区财政局、开发区重点办和开发区财政局组成,市局作为牵头单位。

  主要职责是: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推进榆次辖区项目征地拆迁、土地补偿、耕地补充、失地农民社保资金、土地组卷报批等工作;研究解决土地征收、规划、供应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附件

  

  晋中市榆次辖区项目用地协调会议制度

  为破解转型综改难题,营造“六最”营商环境,解决我市榆次辖区项目用地存在的难点、堵点等问题,经研究建立晋中市榆次辖区项目用地协调会议(以下简称协调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推进榆次辖区项目征地拆迁、土地补偿、耕地补充、失地农民社保资金、土地组卷报批等工作;研究解决土地征收、规划、供应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成员单位

  协调会议成员单位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科室(中心)、开发区分局、榆次区自然资源局、榆次区重点办、榆次区人社局、榆次区财政局、开发区重点办和开发区财政局组成,市局作为牵头单位。

  协调会议由市局负责协调会议的副局长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协调会议成员,负责处理协调会议研究安排的涉及本部门的各项任务。

  三、工作规则

  协调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有关地方、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协调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向市政府请示报告。

  四、工作要求

  市局要牵头做好协调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提出推进项目征地拆迁、土地补偿、耕地补充、失地农民社保资金、土地组卷报批、土地规划、土地供应的工作举措,认真落实协调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推进榆次辖区项目用地顺利进行。协调会议议定事项纳入市局督查委督查内容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晋中市榆次辖区项目用地协调会议成员名单

  

  组 长:王宁照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召集人兼副组长:毛计文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副 组 长:刘建峰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彦峰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存庆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成 员:刘 荣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李 源 榆次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屈保祥 市局用途管制科负责人

  刘绍斌 市局权益利用科科长

  张 亮 市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郝志军 市局空间规划科负责人

  马素云 市局城乡规划科负责人

  齐建明 榆次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高 玮 市土地储备中心科员

  其余相关单位负责人。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nxi.gov.cn/xw/chnl89/chnl373/202104/t20210416_2496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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