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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西乡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维护63户业主不动产权益

发布时间:2021-05-27 来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不动产权证终于办下来了,了却的我们家人的一桩心事……”近日,在西乡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市民蒲先生终于拿到了房地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蒲先生家住西乡县城北街道东关社区平镇桥小区,该小区始建于2002年,由商人苏某开发,当时的业主办理的均为房屋所有权证。前不久蒲先生准备将原有房屋出售,当他来到该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咨询相关手续时,被告知办理转移登记需要将原来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收回注销后方能办理转移登记。

  2015年6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出台后,规定“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办理不动产登记,要求核发房地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秉持‘不变不换’原则,只要市民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的需求,就不需要换证,原来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继续有效。只有在办理这些手续时,才要求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这也就是说蒲先生对房屋进行买卖过户的时候,就需要换发不动产权证,而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却一直在开发商苏某手中。蒲先生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虽多次与苏某联系,并在小区门口张贴告知书,要求苏某依法将小区国有土地使用证移交,但苏某一直以各种理由不予配合。

  虽沟通无果,但不能让群众的权益就这样受到影响。因此事涉及民生领域具体问题,该中心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并向上级业务部门咨询请教解决办法。经上级部门指导,为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全体业主权益,本着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西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在未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依法为平镇桥小区蒲先生等63户业主先行办理不动产登记。

  截止目前为止,西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为该小区3户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剩余业主办理登记也将按此办法处理,这一举措彻底解决了小区63户群众困扰多年的问题 ,受到群众的肯定和赞扬,也切实体现了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西乡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陈岩、袁玲供稿)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1076/531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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