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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修正公路条例:应对重大疫情可在公路设检查点

发布时间:2021-05-31 来源: 江苏自然资源 作者:佚名

   5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对《江苏省公路条例》进行修正。本次修正增设专章规范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加入应对重大疫情在公路上设置检查站点的内容,并明确禁止在公路两侧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绿化带。

   本次修正是省公路条例自2000年颁布实施以来的第5次,主要针对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难以根治增设专章,突出“源头治超”。在“装载拒超”上,明确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装载配载货物、登记车辆证件信息、计重、开票、签发货运运单,货运车辆驾驶人应当随车携带货运运单,并明确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还要安装并正常使用称重监控设施等。在“入口拒超”上,对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高速公路和公路渡口经营管理单位不得放行驶入,并报告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接到报告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到现场依法处理。条例修正后还明确强调,对货运车辆进行超限超载检测不得收取费用。

   根据近年来的管理实践,一些针对性条款被加入法规。如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践经验,条例增加应对重大疫情在公路上设置检查站点的内容,对因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动物疫病控制,确需在公路上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作出规定,要求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报有决定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我省平交道口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实际,条例增加要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平交道口安全治理,对交通事故多发的平交道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完善标志、标线,设置信号灯、示警桩、减速装置等设施,必要时予以改造或者关闭。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条例增加规定“禁止在公路两侧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绿化带”,以防止公路两侧过度绿化,浪费耕地。(记者 陈月飞)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xwzx/sbyq/2021/05/28174952484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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