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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明确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原则

发布时间:2021-06-02 来源: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泉州市洛江区政府近日印发《洛江区村庄规划编制三年行动方案》。《方案》要求,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思路,推动全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提出村庄规划编制5个工作原则。

  应编尽编,全域管控。结合泉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做到应编尽编。村庄规划编制应结合村庄特色,统筹产业发展、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建设空间、安全与防灾减灾、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等,合理安排用地,优化村庄空间布局,实现全域管控。对暂时没有条件编制规划的村庄,应严格按照上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理要求进行建设。

  生态优先,节约集约。优先保护生态空间,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延续农村历史文化和村庄风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大力度盘活农村居民点存量建设用地,改造提升低效用地,促进村庄有机更新。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考虑不同村庄差异性,分类施策,合理确定村庄规划内容和深度,挖掘村庄内涵,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

  以人为本,尊重民意。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要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反映村民诉求;规划批准后,组织编制单位应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并长期公开,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拟搬迁撤并的村庄,要合理把握规划实施节奏,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得强迫农民“上楼”。

  分类指引,务实规划。针对不同村庄类型、不同村庄禀赋,因地制宜提出差异化规划引导策略。集聚提升中心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村庄和保护开发特色类村庄要加快编制,转型融合城郊类村庄可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搬迁撤并衰退类的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避免脱离实际编制村庄规划。 【海峡资源报齐培松 涂晓扬】


原文链接:http://zrzyt.fujian.gov.cn/xxgk/gtdt/jcdt/202106/t20210602_56059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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