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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活力莘县第一宗“标准地”地块发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6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近日,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聊城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莘自然资规告字〔2021〕21号),对2021-27号地块按照“标准地”模式供应。这是莘县推出的第一宗“标准地”,在建党百年之际,我县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迈出了新的步伐。

  公告中,设定了相应的控制指标标准,待地块成交后,用地单位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项目履约监管协议,载明“标准地”的用地标准、建设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内容,履约监管协议将纳入土地使用合同管理。

  今后我局将对鲁西经济开发区、莘县化工产业园范围内工业用地全部纳入“标准地”模式供应,严格按照《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进行供地,设定容积率下限,鼓励企业建设标准多层厂房。对于新供工业项目先行完成区域评价,提前设定控制性指标体系,由资规局、行政审批局、发改委、环保局、工信局、财局分别提出规划指标(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项目建设指标要求、单位能耗增加值和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环境指标、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系列指标标准。

      “标准地”供应的推行,可最大限度节省成本、提高效率,实现“拿地即开工”模式,让企业省时、省力又省心,同时倒逼企业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在促进工业企业自身提质增效的同时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范先鹏)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xwdt_324/sxdt/202107/t20210705_3649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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