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全国地质灾害灾情及下半年趋势预测
一、 上半年地质灾害灾情
(一)上半年总体灾情。
1-6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150起,造成17人死亡、3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24084.9万元。从灾情类型看,滑坡579起、崩塌323起、泥石流135起、地面塌陷106起、地裂缝1起、地面沉降6起。从灾害等级看,特大型地质灾害4起,大型地质灾害1起,中型地质灾害35起,小型地质灾害1110起。与上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38.0%、62.3%和78.7%。与前五年同期平均值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46.3%、81.7%和71.2%。
(二)6月灾情。
6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388起,造成1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544.24万元。从灾情类型看,滑坡153起、崩塌92起、泥石流128起、地面塌陷14起、地面沉降1起。从灾害等级看,特大型地质灾害4起,大型地质灾害1起,中型地质灾害25起,小型地质灾害358起。与上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67.0%、53.3%和83.0%。与前五年同期平均值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69.5%、73.6%和74.7%。
二 、下半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结合气象、地震和人类工程活动预测,下半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极端气象事件诱发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
7-9月份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尤其是7-8月份防灾减灾形势尤其严峻,极端气象事件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西南地区、中南地区及西北部分地区是地质灾害发生和危害的重点地区,需要严加防范群死群伤灾害事件。华东地区的浙江、安徽、福建、江西,中南地区的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西南地区的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北地区的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省(区、市)部分地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应重点关注。汶川、鲁甸、彝良、芦山、米林、九寨沟、长宁、漾濞、玛多等地震影响区加强泥石流和滑坡地质灾害的监测防范。
10-12月,华东地区的浙江,中南地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西南地区的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北地区的陕西、甘肃、青海等省(区、市)部分地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应重点关注。
三峡库区汛期降雨集中期(7-9月)是库区崩、塌滑坡变形及险情发生的集中期,蓄水和高水位运行期(10-12月)是新塌岸集中发生、老塌岸进一步发展时段,应加强对塌岸易发段和塌岸点的监测。
原文链接:http://zrzy.gansu.gov.cn/content-ff647ecf96e64ef4895f95b34e774f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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