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项目 > 正文

搭建世界级沿海经济带“高速路”

发布时间:2021-07-13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向广东省人大欧阳彦代表答复了“关于我省沿海经济带城市加强海洋经济合作”的建议函,明确表示,经综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以及省文化和旅游厅意见,目前,广东正在加快沿海城市经济一体化发展建设。

  加快推动海洋经济协调发展 

  2008年11月,广东省成立海洋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分管海洋工作的副省长任副组长,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军区主要领导任成员。省海洋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工作规则,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海洋领域重大事项,协调有关问题。加强海洋经济统筹。以沿海经济带建设为契机,统领沿海市县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7年10月,广东省政府印发实施《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0年)》,提出将沿海经济带打造成为更具活力魅力的广东黄金海岸和国际先进、宜居宜业、开放包容、特色彰显的世界级沿海经济带。

  2018年12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明确将沿海经济带作为新时代全省发展的主战场,重点培育东西两翼发展极,与珠三角沿海地区串珠成链,共同打造世界级沿海经济带。

  编制广东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广东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广东省港口布局规划等,出台广东省高速公路网、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为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在广东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积极推动珠三角与沿海经济带协同互动,提出打造“三横六纵两联”的综合运输通道,构建高效衔接的综合交通网络,支持包括广湛、广汕高铁等在内的区域性交通项目建设,推进省域各区域、城市间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积极保障南沙港、汕头广澳港区、湛江港等沿海经济带重大涉海基础设施建设。

  广东省政府出台《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设置海洋专章,着力优化海洋经济布局,提升海洋产业国际竞争力。充分发挥沿海经济带各市的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推动全省海洋产业合理分工、协调发展。

  2020年5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支持以湛江、茂名等为核心建设沿海石化产业带,形成“一带、两翼、五基地、多园区协同发展”的特色产业布局,打造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绿色石化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将珠海等地打造成为主导产业突出的全国高端装备制造重要基地。大力发展滨海旅游,制定沿海经济带滨海旅游实施方案。

  2021年3月,14个沿海市在广州成立广东滨海(海岛)旅游联盟,科学合理发展休闲旅游新业态,构建多元化的旅游产品体系,大力发展跨海岛旅游。以阳江市阳西县等10个滨海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带动滨海旅游发展。

  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制度经验 

  广东大力推动沿海经济带城市与自贸试验区实现政策联动对接,做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经验的复制推广工作。目前已向包括湛江、汕头、珠海等沿海经济带城市在内的相关范围复制推广7批共146项改革创新经验,发布了202个改革创新案例。

  2020年7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关于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支持珠三角核心区工业园区在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及北部生态发展区建设“飞地园区”,着力提升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工业园区发展能级,依托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等重大发展平台发展沿海大工业等,推动构建园区发展新格局。

  按照广东省委全会、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在湛江、珠海-江门、汕头等区域规划建设3个大型产业园区”的部署,正指导有关市做好大型产业园区规划编制,研究支持大型产业园区建设的政策意见,推动大型产业园区引进大产业、大项目、大集群。

  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冷泉生态系统观测与模拟等一批涉海大科学装置。全省共建成覆盖海洋生物技术、海洋防灾减灾、海洋药物、海洋环境等领域的省级以上涉海平台超过150个。实施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以及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海洋高端装备制造及资源保护与利用”重点专项,开展海洋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印发《关于科教融合协同推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作计划》,支持相关高校加强海洋环境、海洋资源、海洋工程、海洋微环境调制、海洋生态等重点领域及研究方向的基础研究。

  大力推进沿海经济带高校建设,支持汕头大学、广东海洋大学等学校的海洋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列为重点建设学科。支持广州航海学院等学校凝聚特色、创新发展。指导涉海高校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支持船舶类相关理工科专业建设和发展,在生均拨款、新增招生计划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目前,广东省共有中山大学、汕头大学、广东海洋大学等23所高校开设53个海洋相关学科专业,海洋科学、海洋生物学、船舶与海洋工程、水产、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等8个涉海学科列入省重点学科建设。鼓励高校积极探索海洋人才联合培养模式,立项建设一批涉海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校企合作专业和产业学院。支持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汕头大学等高校积极牵头或参与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及在粤涉海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抢占海洋开发战略制高点。

  加快沿海城市经济一体化发展 

  下一步,广东省将筹划高规格的海洋经济合作统筹协调机构、构建连内接外和畅通高效的陆海运输网络、大力发展现代海洋产业、打造海洋经济对外开放平台、探索发展“飞地经济”丰富海洋经济合作模式、支持珠海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积极拓宽海洋经济发展投资渠道、支持海洋科研教育领域深度合作等八项工作。

  进一步发挥省海洋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全省海洋经济空间布局,推进地市海洋经济协作。

  推进沿海经济带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建设广州、深圳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发挥大湾区核心引擎作用,强化辐射带动东西两翼交通发展功能。加快深中通道、黄茅海通道、狮子洋通道等重大跨江跨海工程建设,推进珠江东西两岸快速交通对接。加快广湛、广汕汕等铁路建设,稳步推进沈海高速等拥堵路段改扩建,形成贯通沿海经济带的快速大通道,同步完善汕潮揭都市圈、湛茂都市圈城际快速交通网络。

  大力发展海工装备、海上风电等海洋六大产业,聚力打造海洋清洁能源、海洋船舶与高端装备制造、海洋油气化工、滨海旅游、海洋生物等千亿级甚至万亿级海洋产业集群。按照《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部署,支持湛江大力发展临海石化产业,与茂名、惠州等地共同打造绿色石化产业集群。

  继续指导和支持湛江、汕头等沿海经济带城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促进湛江、汕头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充分发挥广东自贸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湛江深化改革开放发展,主动对接海南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强化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旅游、海洋生物制药、海洋能源开发、海工装备制造、海洋公共服务等产业合作。

  支持广州技术优势、资金优势与湛江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叠加互补,探索建立广湛特别合作区,发展海洋“飞地经济”,联合培育以临港工业和海洋经济为主导的产业集群,发展海洋新兴产业,不断提升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和总体实力。

  支持珠海立足本地资源、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推进高栏港临海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保税区和万山海洋开发实验区等建设,大力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游艇产业、临港石油化工产业、临海航空产业、滨海旅游业和海洋会展业,争创现代海洋城市。

  争取成立政府引导性的省海洋产业创新发展基金,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运营海洋产业投资基金,完善海洋产业投融资风险分担机制,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海洋经济发展。

  支持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科技创新中心,联合开展海洋科技攻关。大力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加强沿海经济带城市高校建设,加大经费投入支持力度,加强涉海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相关高校在涉海领域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和学科建设的深度合作。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hy/202107/t20210712_2662559.html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