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马牧池所全力配合乡镇政府做好“田长制”推行工作
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精神及各级耕地保护大会会议精神,马牧池乡迅速召开会议,夯实各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马牧池所全力配合马牧池乡政府做好“田长制”推行工作。
根据县局“田长制”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马牧池所及时汇报相关会议情况,乡政府迅速研究部署,扎实推进,召开了马牧池乡“田长制”工作安排部署会议,有力推动了“田长制”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对年初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下设二级网格员6名,三级田长39名,三级网格员39名,基础网格员159名;二是村两委换届已结束,及时调整了三级田长名单,确保人员到位,联络畅通,管理体系运行良好;三是成立专职耕地保护流动巡查队伍。从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马牧池自然资源管理所、乡综合执法办公室、乡建办、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抽调人员组建成耕地保护专职队伍,配备专车一辆,负责定期流动巡查督导耕地保护工作;四是签订承诺书,责任到农户。马牧池乡人民政府将与农户签订《马牧池乡耕地保护承诺书》,对于违反耕地建房“八不准”和耕地“非农化”六严禁等破坏耕地的农户,乡政府将依法、依程序对相应责任人予以处罚;五是建立首例处罚制度。对于第一例发生破坏耕地保护问题的村(组),该村年度考核分扣1分,村主要负责人罚款500元;六是成立耕地保护委员会。各村成立耕地保护委员会,负责全村范围内的耕地监督、保护工作。耕地保护委员会主任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负责全村范围内的耕地保护监督工作。耕地保护委员会成员根据各村情况以二十至三十户为单位推选一名村民代表担任,负责对辖区内农户的耕地监督保护工作。马牧池乡政府将根据各村耕地保护委员会的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七是全乡上下加大“田长制”工作宣传力度,畅通群众参与渠道,营造“人人当田长、地块有人管”的良好管护氛围,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耕地保护良好格局,确保“田长制”工作有序推行。(褚庆娜)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xwdt_324/sxdt/202107/t20210716_3673845.html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
2021-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