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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3起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相关责任人员问责处理

发布时间:2021-07-20 来源: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今年3月,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情况进行了第二轮内外业抽查核查,发现新增问题3个。近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对移交的3起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深入核查,对9名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哈尔滨市香坊区鑫贺阳门业加工厂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厂房3人被问责。2020年9月,该公司违法占用香坊区向阳镇金家村653.33平方米耕地建设厂房。2021年3月,香坊区行政执法局驻镇执法中队发现违法行为,该公司已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土地已复耕。

  在违法用地发生过程中,金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某某、向阳镇负责拆违控违工作人员徐某、驻向阳镇执法中队工作人员王某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及时制止辖区内违规占地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给予王某某、徐某党内警告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给予王某(中共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一年)处理。

  哈尔滨市道外区村民尤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厂房2人被问责。2020年8月,尤某违法占用道外区团结镇勤劳村1053.33平方米耕地建设厂房。2021年3月,道外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违规建筑全部拆除,土地已复耕。

  在违法用地发生过程中,团结镇勤劳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王某、团结镇政府农业办主任马某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监管不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给予王某党内警告处分;依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试行)》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给予马某批评教育处理。

  七台河市新兴区村民闫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养牛用房4人被问责。2020年7月,新兴区村民闫某占用长兴乡柳毛河村集体耕地建设养牛用房,建筑面积467平方米,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20平方米,无用地手续。柳毛河村、长兴乡政府在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关于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上存在工作不负责任、监管不力等问题,对耕地上建筑物不能准确甄别并及时做出处置。2021年3月,违建全部拆除,恢复耕地状态。

  在违法用地发生过程中,柳毛河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王某,村会计黄某,对柳毛河村村集体基本农田情况底数不清,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及数据核查、填报等工作中不负责任;长兴乡政府乡建助理徐某、土管助理高某,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中不负责任,对耕地上建筑物未准确甄别其合法性并及时做出处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给予王某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徐某、高某党内警告处分;依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试行)》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给予黄某诫勉谈话处理。

  全省各地要深刻吸取教训,以案为鉴,进一步压实落靠耕地保护责任。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发现一起、严处一起、问责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发生。

  

  


原文链接:http://www.hljlr.gov.cn/xwdt/gtdt/202107/t20210719_279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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