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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小区办证须按交房顺序

发布时间:2021-07-31 来源: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市民张女士于2015年在太原市小店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经过多年的等待,2018年终于入住。期间,开发商收取了业主的产权代办费和房屋契税,可这么多年过去了,产权证依然没拿到手。开发商一直拖着办不下来,现在都成了很多业主的一块心病。

  张女士说:“我当时买的是现房,因为办不下产权证的事,我去找了物业和开发商,但都没有给我确切回复。现在听说有部分业主房产证拿到手了,但是还没有我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后来,我了解到,拿到产权证的业主买的是小区内的多层住宅,建的比较早,而我自己买的是高层住宅,时间稍晚点。为何同一个小区拿证的时间不一样?我家的产权证何时才能办下来?”

  随后,记者根据张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和该小区销售部王经理进行了沟通。王经理表示:“不动产登记证需整个小区一起办理,现在小区内90%业主已经提交了办理资料,交了代办费、契税和维修基金,但还有部分业主没交纳全资料,张女士所在的楼如果业主资料都收齐了,今年预计能办理一多半。”

  王经理介绍:“小区内部分房子交的比较早,价格低,很多业主把房子进行了出租,由于这些业主很少回来,所以资料很难收齐。我们开发商办证方式必须按交房顺序,以栋为单位办理,三五户业主未交纳我们才会考虑垫付。张女士所在的楼拖这么久是因为交房比较早的其他几栋楼有十来户还没办完,等这些办完,才会开始办理张女士所在的楼和其他几栋未办证的楼。”

  对此,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一般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手续,也就是说,开发商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至少要具备上述材料,才符合相关部门关于房地产企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企业应该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张女士的情况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公司尽快履行合同义务,如开发公司不履行或延迟履行,可以要求开发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为了打消未办证业主的担忧,王经理再三强调:“小区开发商资质都是全的,不存在办不下证的情况,为了方便会统一办理,中间需要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预约。”

  对于王经理的说法,记者从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一些小区开发商会和负责办理的业务科室进行预约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心也收到过该小区提交的办证资料,并称该小区已处于办证过程中。

  本报记者秦昕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nxi.gov.cn/xw/chnl399/202107/t20210727_2591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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