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印发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方案
为全面掌握贵州省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和地质灾害重大风险,提升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贵州省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方案》明确,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更新普查区划底图的通知》,除去遵义市和黔南州福泉市和黔南福泉市外,贵州省8个市(州)、77个县(市、区、特区,包含安顺黄果树旅游区、毕节金海湖新区、百里杜鹃管理区、义龙新区)行政区划为本次普查对象。
《方案》指出,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开展自然地理和地质环境条件调查,初步查明调查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和人口、财产分布特征。调查新增和现状地质灾害及隐患分布范围、规模、结构特征、影响因素和诱发因素等,阐明其发育、分布规律、复核、发布规律。分析已发生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成灾模式和形成机理,初步建立不同地质环境条件下的风险识别体系,开展承灾体调查。充分考虑地质灾害危险性和承灾体类型、易损性等信息,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和区划,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区划,编制省、市、县三级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依托全国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数据录入系统,完成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录入工作,集成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实现全省地质灾害数据库动态更新。
《方案》强调,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是贵州省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省级统一领导、市级统筹组织、县级具体实施”的方式进行组织实施。
《方案》要求,各有关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普查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普查工作。分批次开展优于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利用优于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野外调查成果,集成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区划,编制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完成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录入并审核通过,全面完成风险普查成果汇交。切实做好经费保障、技术保障、质量保障、安全保障等工作。
原文链接:http://zrzy.guizhou.gov.cn/xwzx/xwdt/202108/t20210811_69479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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