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资讯 > 正文

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经营和消防等行政审批手续咋办理

发布时间:2021-08-18 来源: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本报太原8月13日讯(记者王龙飞)近日,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经营、消防等行政审批手续。

  通知指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应当依法办理的经营、消防等行政审批手续有:应急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办理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自然资源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办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办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商务部门(市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办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

  机构改革前已在原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且在有效期内的,原则上不再重新办理,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用地属于经营性用地,应当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据现行政策规定,服务区加油站建设项目无需办理规划选址,项目确定土地受让方后,各市、县行政审批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可将《土地出让合同》及其规划条件作为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已开工建设,需补办相关手续的,应当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在现职能部门办理。涉嫌违法的应当依法查处。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nxi.gov.cn/xw/chnl399/202108/t20210817_263018.shtml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