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实施“腾笼换鸟”促用地集约节约
发布时间:2021-08-20
来源: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日前,桐城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实施“腾笼换鸟”工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着力从清理整治低效工业用地入手,在盘活存量用地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利用存量土地开展“双招双引”,引进优质项目,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十四五”期间,全市“腾笼换鸟”面积不低于2000亩,其中,经开区不低于1200亩。
一企一策:坚持以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为“腾笼换鸟”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清理出来的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分门别类作出依法收回、破产退出、协议置换、规范流转等处置措施,以市场调节手段为主,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相结合,实现“一企一策”。倒逼机制:经开区(双新产业园)和各镇(街)根据《关于促进全市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实施意见》(桐政办发〔2019〕77号),对辖区内低效用地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建立台账,分类处置。经开区(双新产业园)和各镇(街)新增工业用地的报批与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用地的处置相挂钩,近五年供地率未达到80%或三年供地率未达到70%或当年供地率未达到50%、闲置土地处置完成率未达到80%、低效用地处置完成率未达到50%的,暂停新增工业用地报批。激励机制:市政府设立“腾笼换鸟”工程专项资金,用于低效用地收购及扶持、奖励。市政府根据闲置、低效用地实际腾退面积给予镇(街)2万元/亩资金奖励(2019年以后供应的重大项目用地被认定为闲置土地或低效用地的,腾退后不享受资金奖励)。对腾退后用于绿色包装、机电装备两大首位产业且达到腾退认定标准的,奖励资金提高至3万元/亩。“腾笼”企业根据实际需求购买政府投资的标准化厂房,给予不超过购买金额 5 %的奖励;“腾笼”企业租赁政府投资的标准化厂房按前三年租赁费 10 %给予减免,奖励、减免资金由属地政府或经开区承担。
原文链接:http://zrzyt.ah.gov.cn/xwdt/jcdt/145990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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