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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局严格把控规范工业用地转让管理

发布时间:2021-09-05 来源: 江苏自然资源 作者:佚名

   把好用途管控关。鼓励企业转让后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健康养老、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生产性服务业、“互联网+”软件和云计算等新业态。对未经批准擅自工业用地用途的,一律不予办理土地转让手续。把好工业用地投资强度达标关。对不能按照出让合同进行投资开发,达不到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或不能形成工业用地建设条件的,要求达到相关要求方可办理土地转让。把好土地出让金管理关。在土地出让审批材料和不动产权源证件上注明土地转让时需补缴优惠部分的土地出让金,要求类似项目须按要求补缴后方可转让。 (泰州市局)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xwzx/xxjl/2021/09/02114257227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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