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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生态文明名片——平原县自然资源局积极组织开展古树名木认定建档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09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古树名木是地域古老文明的象征,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于提升历史文化传承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近日,平原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山东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古树名木认定建档工作的通知》(鲁绿化办〔202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原有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对县域内的古树名木进行统一认定建档工作。

  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平原县自然资源局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及时召开会议,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李强同志为组长、3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组员的鉴定小组,认真学习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购置必要的测量设备,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积极对接市局平台,成立了由市局专家援助参与的古树名木专家委员会3人小组,全面提升平原县古树名木鉴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认定权威准确。三是积极联合县有关部门,搜集《平原县志》、《中国植物志》、《山东木本植物志》等相关文献资料,积极采用文献追踪法和访谈估测法对树龄进行了初期鉴定。对鉴定树种统一编号,更新健全了古树名木图文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为后期“养护定责、保护执法、经费保障”等工作奠定了基础。

  截止目前,全县已完成一级古树的认定建档工作,初步认定一级古树19株。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对二、三级古树开展补充调查及核实认定工作,逐步实现“一树一档”“一树一策”精准化管理,用行动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业推动。(平原县自然资源局  辛伟 )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xwdt_324/sxdt/202109/t20210908_3721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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