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问题 业主代表送锦旗表感谢
近日,钦州市年年丰广场A区五号楼梁先生等三位业主代表把一面绣有“情系民众解难题 高效规范办实事”的锦旗送到钦州市自然资源局,代表200多位业主对推动该小区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相关科室、单位表示感谢。
“买房多年,终于拿到了不动产权证,全体业主非常高兴。感谢政府的关心、重视,感谢有关部门对我们小区办证的协调和推进。拿到不动产权证,不仅产权有了保障,还解决了小孩的入学问题。入住了这么久,今天心里终于感到了踏实、放心,我们三位代表全体业主感谢你们!”业主代表梁先生说。
年年丰广场位于钦州湾大道与新阳街交界,处于市区繁华地段。2015年,梁先生等业主购买了年年丰广场A区五号楼的住宅,但不久之后,开发商就出现了资金困难,无法继续正常开发建设,停工了很长时间。在市政府工作组的积极协调下,2019年底,五号楼最终得以建成并竣工验收。但年年丰广场项目存在土地有抵押并被查封,开发商也因自身原因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缴纳税费等问题,如何顺利地办证成了一个大问题。钦州市自然资源局了解情况后,协调相关部门,于2020年12月办理了年年丰广场A区五号楼的首次登记。五号楼住宅共248套,在首次登记完成后,有209户业主申请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但根据“先税后证”的相关规定,办分户登记也遇到了难题。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钦州市自然资源局把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大专题之一。针对年年丰广场项目5号楼不动产权证的问题,该局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新的政策后,及时拟文报请政府,请求先给予办理不动产权证,税务部门同步按程序追缴税款。钦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该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联系业主代表,指导业主代表收集办证材料,于8月12日至17日,共为209户业主办理了不动产登记,8月19日发放不动产权证。
下一步,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服务于民、取信于民、让利于民”的原则,加快推动其他小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原文链接:http://dnr.gxzf.gov.cn/show?id=77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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