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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扎实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试点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27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作为自治区工业项目“标准地”试点城市之一,钦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自贸区钦州港片区PCB产业园(智能终端产业园)为试点区域,以实现“拿地即开工”为改革目标,扎实推进试点改革工作。目前,“标准地”成功吸引了鹤山安栢电路板厂有限公司、五株集团、深圳领卓集团等企业。

  一是强化重点任务落实。钦州市结合地方实际对自治区工作方案进行细化,通过开展区域性统一评价、建立“5+X”模式“标准地”出让的控制性指标、明确“标准地”出让履约要求、执行“标准地”出让审批改革等措施,确定工业项目“标准地”全过程管理操作流程,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全面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用地供应流程,确保试点改革落到实处,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突出试点改革目标。钦州市在自治区提出的“实现以‘标准地’制度供地的企业投资项目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起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基础上增压提效,明确提出“拿地即开工”改革目标。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多规合一、多证合一、并联审批”,实行行政审批代办服务等配套服务。在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前,依据规划条件编制土地出让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组织土地供应,将规划条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标准地”并签订相关合同和承诺书后,审批部门可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发放先建后验通知书,待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后再核发证件,实现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建设。   

   

  


原文链接:http://dnr.gxzf.gov.cn/show?id=77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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