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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首批田长公示牌在贵港亮相

发布时间:2021-10-1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近日,贵港市首批18块“田长公示牌”分别在桂平市、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等地设立。公示牌上详细标明了田长姓名、职务、工作职责、管理保护目标任务,并附有耕地分布图与监督电话等。据悉,这是全区首批亮相的田长制公示牌。

  公示牌是明确田长责任区的标志牌,也是田长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的宣示牌。设置田长公示牌,旨在向全社会宣传田长制工作,公开田长应当履行的职责,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共同守住保护耕地这条红线不动摇。

  今年5月,贵港市出台《贵港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在全区率先推行田长制,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和责任网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实现“村村有田长、田田有人护”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格局。

  根据《方案》要求,市设立总田长和副总田长,其中设总田长2名,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设常务副总田长1名,由市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副总田长5名,由有关市领导担任。县(市、区)、乡镇(街道)设田长和副田长,田长由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田长人数设置和人选安排,由各地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村级设田长,由村党委(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担任。

  根据分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田长是推行田长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本行政辖区内田长制工作,承担实施田长制工作总指挥、总调度、总督导职责;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副田长是落实田长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落实田长安排部署的工作;村级田长负责本村(社区)区域内耕地保护的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等行为。此外,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均有明确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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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港市级“田长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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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北区田长公示牌


原文链接:http://dnr.gxzf.gov.cn/show?id=7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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