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细则保障农村三产融合用地
来源:2021-10-18 中国自然资源报
(记者 王丽容 彭祥)近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明确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引领作用,建立规划“留白”机制,对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
《实施细则》提出,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引领作用。各地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加快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永久基本农田、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生态保护和修复,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在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时,要以县域为单元,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和特色产业小镇等发展需求,合理布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和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立规划“留白”机制,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规模指标,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和具体用地范围;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可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机动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
《实施细则》明确,对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鼓励在符合集体建设用地负面清单管控要求的前提下,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同时优化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流程,探索实施“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建立项目用地退出机制。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湖南省市县用地批准备案系统,及时报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批准情况,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动态监管,并结合国土变更调查进行年度评估,对违法用地、违法批地、耕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等行为,依照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实施细则》要求,做好过渡期规划保障的同时,切实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需求。一是切实保障用地计划指标。二是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三是鼓励多种方式灵活供地。四是保障设施农业发展用地。
原文链接:http://zrzyt.ah.gov.cn/xwdt/swcz/146143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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