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关注农地 > 正文

关于公布辽宁省具备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资质单位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9 来源: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2021年第23号

  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按照《关于做好“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截止至2021年10月25日,全省具备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资质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并将实行动态更新。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原“不动产测绘”专业类别调整为“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6号)要求,我厅正在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已取得新证单位,资质证书上注明专业类别为“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暂未取得新证单位,资质证书上注明专业类别为“不动产测绘”。

  测绘单位应在《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规定的作业限制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辽宁省具备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资质单

  位名单(截止至2021年10月25日)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0月27日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