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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21-11-01 来源: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合肥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相关政策要求,科学引导村庄规划编制,突出合肥市地域和乡村特色,实现地域有风格、区域有特色、村域有风貌、农房有特点,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基础上,结合合肥实际进行创新和特色的研究,组织编制了《合肥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用于指导各县(市)开展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导则的编制研究对于合肥市规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方法、成果表达具有较强指导意义。

  01 《导则》的成果体系有哪些?

  从管理者、编制者、村民三类使用主体的三大视角,全面探索“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形成技术导则+管理手册、设计手册、村民手册的“一则三册”实用成果体系,既有面对规划编制单位的规范要求,也有规划管理部门的实施抓手,更有村民参与的实用成果。

  

  “一则三册”成果体系

  02 《导则》的原则是什么?

  保护优先,节约集约利用

  按需编制,分类差异指引

  塑造特色,彰显乡村风貌

  开门编制,尊重村民意愿

  

  图1泥河镇张湾村

  03 《导则》的目的是什么?

  为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示精神,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落实安徽省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围绕合肥市“五高地、一示范”高质量发展要求,从农业、农村、农民全面进步和发展出发,衔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塑造高品质乡村人居环境,规范合肥市“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突出村庄规划公共政策属性,根据国家和安徽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合肥实际,制定本《导则》。

  

  图2黄麓镇洪家疃

  04 《导则》的要求是什么?

  《导则》重点围绕规划传导机制、村庄分类指引、特定片区引导和规划内容要求四个方面展开。

  (1)规划传导

  以“因地制宜,差异引导,分类施策”为原则,落实合肥市控制性和引导性内容,按照县(市)国土空间规划(村庄布局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村庄设计的不同层级,形成规划类要素、空间类要素和支撑类要素的规划传导体系。

  (2)村庄分类指引

  根据不同类型的村庄特征,因村施策,分类指导,将全市行政村划分为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和其他类;在行政村分类的基础上,结合村域层面的统筹分析,将自然村分类为保留、搬迁撤并和新建居民点三类。《导则》明确,村庄分类具有动态性和长期性,应及时回应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变化带来的村庄空间发展新需求,对村庄类型进行相应动态调整。

  (3)特定片区指引

  根据合肥市乡村特征,提出特定地域片区和特定文化片区两个方面的指引,其中将特定地域片区分为环湖、近城、岭上和岗中四种类型片区,将特定文化片区分为历史文化、红色文化以及其他文化片区,对不同类型片区提出具有地域和文化特征的村庄规划指引要求。

  (4)规划内容要求

  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发展要求,差异进行编制,采用“基本内容与可选内容”相结合的方式。基本内容包括发展目标、国土空间总体布局、国土空间用途分区与管制等;可选内容根据村庄的实际需要进行选择性编制。《导则》提出,有条件的村庄,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鼓励增加旅游发展规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案、乡风文明和治理等相关内容。

  

  图3盛桥镇大丁村

  05 《导则》的管控方式有哪些?

  较好的探索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分区准入,“指标留白、用途留白、点位留白”三类留白用地使用,“单元图则、重点区域图则、增补图则”三级图则管控。

  村域层面——单元图则。以行政村边界划分村庄单元划定,重点明确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设施农用地布局、生态建设、风貌保护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求。

  点位层面—重点区域图则。对居民点集中建设区、产业发展区、经营性建设用地等重点区域,编制重点区域图则,明确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风貌、色彩风格、配套设施等控制与引导等内容。

  弹性层面—增补图则。村庄单元内对“用途”留白、“点位留白、“指标”留白的用地以增补图则的形式进行建设引导与管控,明确规划条件,作为主管部门“规划许可”的依据。

  

  图4桥头镇团山村

  《导则》的发布,将有效引导乡村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乡村空间布局将进一步优化,各类空间要素将得到进一步有效管控,传统村落和生态文明将得到进一步保护,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对我市开展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原文链接:http://zrzyt.ah.gov.cn/xwdt/jcdt/146176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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