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今年从这些方面集中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和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1〕2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八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要求,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题,就做好国家宪法日活动和集中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握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全国“八五”普法规划明确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采取集中研讨、组织宣讲、参观展览等多种形式,推动全面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关于法治建设的经验总结和历史启示,深刻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进一步强化对严格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生态文明领域重大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将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切实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突出重点,增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普法工作要紧跟时代,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要求,按照全国“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部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权威,重点学习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以及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基本制度,落实宪法法律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要以学习宣传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为重点,系统学习宣传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等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城乡规划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测绘法》《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自然资源领域基本法律。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要以“法律七进”为抓手,通过开展自然资源法律宣讲、举办专题培训、制作短视频和主题漫画等,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广场公园、规划馆、博物馆以及全媒体平台作用,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向全社会宣传普及自然资源法治常识。
三、落实责任,形成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强大合力
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同时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法治工作的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经费保障。业务机构要发挥主体责任,积极采取多种形式,聚焦群众关心的领域和重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理念。法治机构要做好统筹协调,制定本单位“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确定活动内容,明确任务分工,营造良好氛围,抓好责任落实,扎实有序开展各项活动。
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之际,部将于11月29日至12月5日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周”活动,以土地管理“一法一条例”“书•法”系列活动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宪法宣誓、自然资源法律知识“闯关”、漫解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庭审旁听和公职律师专题培训等活动,并在中国自然资源报开设“我为耕地保护献一策”专栏,出版《自然资源基层管理百问百答》等。
各地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统筹各方力量,形成良好的宣传效果。开展2021年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送部法规司。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xinjiang.gov.cn/xjgtzy/mtxc/202111/d03b8d6b43d544ef9ab630f0476acb5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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