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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全面实行“田长制”为粮食安全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2-01-04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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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被非法侵占和破坏,促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今年6月,平南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平南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在全县辖区范围内推行田长制,让每块耕地都有守护人,实现了“村村有田长、田田有人护”, 构建覆盖全部、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耕地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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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田长制以来,平南县聚焦“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建立起了由县党政一把手、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为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级、二级、三级田长体系,共设立了县乡级田长办22个,各级田长办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及相关责任落实制度。全县共制作安装了303个县、乡、村三级田长公示宣传牌,发放田块保护宣传明白卡98000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群众真正成为保护耕地的生力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保护、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为了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农地姓农、农地农用,平南县还建立科学的田长制考核体系,坚决杜绝田长制落实不实、不到位的问题。12月25日前,该县县级田长组织了对下一级田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镇村干部年度责任考核内容,对因履职不到位,导致耕地数量、质量破坏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原文链接:http://dnr.gxzf.gov.cn/show?id=7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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