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扎实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
发布时间:2022-01-04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严格贯彻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截至目前,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83万亩,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全面排查,强化底数管理。下达“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后,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迅速行动,与各区(县)及相关部门多方合作,采取拉网式清理排查,实地踏勘核实每宗地块的具体情况,将位置信息、征地批次、面积等重要数据上图,建立“批而为供”动态数据库,形成工作台账,全面摸清家底,不留死角盲区。
二是深入研判,分类施策处置。采取部门按责调查与集中会商相结合的方式,从投资立项、环保、安全、税收、债权债务、出让金收缴等各个环节进行梳理,逐项目、逐地块研判分析“批而未供”土地形成原因,针对“招拍挂”流拍、 “空闲地”、用地单位不及时办理用地手续等不同问题,分类施策,逐地块、逐问题提出具体处置措施和完成时限。
三是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政府主导,自然资源部门牵头,部门协作”机制,精准选址、减少增量、消化存量,切实转变“重报批、轻利用,重要地、轻管理,重新增、轻存量”的用地观念。对既不完成供地,又不申请核减批复的区(县),暂停受理该区(县)新增建设用地申请。
原文链接:http://zrzyt.xinjiang.gov.cn/xjgtzy/dzdt/202112/de2e96758db0410aaad3e699181d9b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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