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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 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发布时间:2022-01-0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近日,贺州市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设立市、县、乡、村四级田长,层层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实施方案》明确,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分别设置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田长,一二三级田长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四级田长由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并成立相应的田长制办公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保护工作格局。《实施方案》明确了耕地保护五项主要任务。一是严格耕地管理,保证数量不减少。二是强化规划管控,保证用途不改变。三是加强执法监管,保证耕地不受侵占破坏。四是坚持用养结合,保证质量不下降。五是加强耕地利用监管,保证耕地有序使用。

  《实施方案》要求,要把全面推行田长制作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抓好“三农”工作和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各级田长要推动建立耕地保护协调联办的共同责任机制,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加强巡查检查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建立衔接工作机制,形成依法打击占用、破坏耕地违法行为的工作合力。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2年底,全市要实现“地有人种、田有人管、责有人担”,保护责任全覆盖的耕地保护机制。到2023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建成运行规范、权责清晰、制度完备、协同有力、激励科学、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田长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得到有效遏制和控制,完成耕地撂荒治理任务,力争全市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原文链接:http://dnr.gxzf.gov.cn/show?id=78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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