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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首宗“标准地”顺利出让

发布时间:2022-01-0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日前,桂林市首宗工业“标准地”以总价1125万元被桂林市雁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竞得,标志着桂林市率先在广西第二批五个试点城市中实现“标准地”出让模式。

  据了解,此次出让的工业“标准地”位于雁山奇峰创业园DN-20地块和DN-21地块,总面积34.54亩,用于建设标准化厂房,为优质产能腾出环境容量和生产要素。与以往挂牌出让的工业用地不同的是,该宗地块在挂牌时一次性告知竞买人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建筑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等指标要求。土地成交后,桂林市自然资源局、雁山区人民政府分别与竞得人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通过提高准入门槛和标准,倒逼企业在申请用地时必须严格对标,量体裁衣,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争取更大的产出,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从而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1年8月份,桂林市被确定为广西第二批“标准地”改革试点城市。2021年11月,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出台《桂林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和“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标准地”出让全流程管理,并配套了“标准地”出让全过程流程图、控制性标准、达产复核办法、奖惩办法、事中事后核查监管办法、投资监管协议等。

  据桂林市自然资源局权益和开发利用科负责人介绍,“标准地”出让改革带来的一个显著变化就是从“事后提要求”转向“事前定标准”,由“项目等地”变为“地等项目”。该模式的推行将有助于引导土地要素优化配置,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优质高效发展。


原文链接:http://dnr.gxzf.gov.cn/show?id=78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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