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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便民利民“新突破”

发布时间:2022-01-21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实现异地“一证办证”,助力打造“无证明”城市

  近日,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无证明”城市,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了首例异地“无证明”二手房转移登记,实现了二手房转移登记异地“一证办证”新突破。

  1月14日,张先生来到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告知工作人员购买了一套位于聊城市城区的二手房,急需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按照以往流程,买卖双方需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办理,但由于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办理时间将会大大延长。了解到该情况后,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立即决定为当事人“一证”办理。

  买卖双方凭借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在服务大厅现场申请,工作人员利用“爱山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获取电子身份证,在“一网通办”平台获取民政及公安户籍信息,双方在“e签宝”平台实名签署电子合同,聊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线上接收申请后进行线上审核,申请人线上缴纳税费,最后由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不动产权证书邮寄至聊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登记中心再将新证书免费邮寄至申请人预留地址即走完全部流程。全程通过线上申请、线上签合同、跨部门数据共享、邮寄证件的协同办理,实现了二手房转移登记的异地“一证办证”,仅用时40分钟。

  “一证办证”改革事项的实施,是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不仅降低了群众办事成本,方便了群众,更激励中心不断总结经验,在惠民利民举措上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推行此类业务,积极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和协同办理,不断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效能,持续走深走实营商环境优化之路。(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夏凤娥、王博)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xwdt_324/sxdt/202201/t20220121_3845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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