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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局实行在建项目违法用地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2-02-18 来源: 江苏自然资源 作者:佚名

   落实村填报、镇汇总的月报制度,各镇区(街道、社区)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在每月25日前上报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所有项目必须办理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备案等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在建项目涉嫌违法用地的,实时上报。县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违法用地情况组织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配合镇区(街道、社区)将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各镇区(街道、社区)报送和形成违法用地事实的数量、面积、整改等情况不定期通报,并作为年终违法用地考核依据。(孙正威)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xwzx/xxjl/2022/01/28171941398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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