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林长办和市检察院到沂南、河东调研“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2-02-25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2月23日,临沂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林长办副主任陈磊,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胡友章等一行6人,到沂南县、河东区调研“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展情况。沂南县、河东区政府、检察院、林业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等分别陪同调研。
在沂南县,调研组察看了马牧池乡西寺堡车头梨古树群、沂蒙影视基地内古树名木保护等现场,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林长+检察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围绕工作机制落实、古树资源保护、建立生态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探讨。
在河东区,调研组现场察看了区检察院驻区林长办检察工作联络室筹建情况,听取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档案材料,并对下步落实发挥好工作联络室作用提出了指导意见。
调研组对两个县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立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是深化林长制改革、协同推进森林资源保护的一项有力举措,市、县林长办和检察机关要继续密切交流、各尽其责、联动协作,当前以古树名木资源保护为突破口、切入点,把机制落实到林业具体工作上来,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紧密结合本地资源特点,在建立宣传基地、设立工作联络机构等工作方式方法上,不断摸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把工作机制推深做细做实,不断凝聚起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工作合力。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xwdt_324/sxdt/202202/t20220224_3863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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