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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加强用地供给保障项目建设需求

发布时间:2022-03-25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加强用地供给,保障项目建设需求。

  一是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强化“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理念,以园区存量土地处置规模为基础,以项目落地实施作为配置计划指标依据,精细化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靶向制定园区重点项目用地计划支持政策,腾挪补充耕地指标,积极推动组卷报批,优先保障工业园区用地,全力满足园区引入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实现园区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推动形成“土地等项目”“土地找项目”的新格局。

  二是切实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推动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在完成“标准地”区域评估的基础上,对出让地块明确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亩均税收、容积率、能耗等标准,提升园区土地产出效益。今年“标准地”供地比例达到全部工业用地供应量的10%。探索建立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高质量完成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和开发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激励和低效闲置用地退出机制。

  三是强化工业用地政策支撑。结合实际积极推动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方式,在工业用地供应时,设定一定的投入产出条件,先以租赁方式向使用者供应土地;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经旗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评估考核达到约定的投入产出等条件后,可以申请将租赁土地转为出让土地;未达到约定条件的,按合同(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约定方式处理。以“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期内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法转让、转租或抵押。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dfdt/202203/t20220325_2731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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