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15 来源: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2022年4月,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渝府〔2022〕16号,以下简称《规划》)。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规划》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严守耕地红线,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二五”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汇聚众力、多措并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落地,农田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物质基础不断夯实。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315万亩,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20%,节水、节电、节肥、节药效果明显,平均每亩节本增效约500元,为确保全市粮食产量稳定在1000万吨以上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十四五”规划纲要和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均对编制实施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作出具体部署。“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我国粮食仍处于而且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迫切需要提升耕地质量以及整个农田的综合产能,筑牢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稳住粮食安全压舱石。因此,科学编制《规划》,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夯实全市粮食安全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制过程

  按照国家关于加快编制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委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全力推进。今年4月,经市政府批复同意,《规划》印发实施。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对重庆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对标《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充分衔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划,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规划》中落地见效。坚持开门问策,通过摸底调查、走访调研、召开专家座谈会等,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基层群众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总体要求与建设目标

  《规划》立足重庆农业农村新发展阶段,提出规划期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围绕“1个目标、3个重点、4个坚持、7条原则”。1个目标: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3个重点: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种业基地为重点。4个坚持: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7条原则: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科学布局、突出重点,建改并举、注重质量,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建管并重、长效运行,依法严管、良田粮用。

  《规划》紧扣提升粮食产能目标,通过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确保我市到2025年建成1810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202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30年建成1960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545万亩高标准农田。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规划期内完成112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任务。新增高标准农田亩均产能提高100公斤左右,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产能不低于当地高标准农田产能的平均水平。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节水率10%以上。

  四、区域布局

  《规划》按照定空间、定布局、定方向的总体思路,立足丘陵山区地形地貌、水土资源条件,落实粮食自给平衡要求,以山—水—城的空间格局为基础,兼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等,衔接国家战略和相关规划,统筹考虑“一区两群”区域协调发展新要求,提出“一带三区五流域”的总体建设布局。即:长江沿岸绿色生态高标准农田示范带,丘陵谷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平行岭谷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区,涪江—琼江流域、濑溪河流域、龙溪河流域、乌江流域、梅溪河流域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格局。

  同时为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划》根据不同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粮食生产面临的主要障碍因素,结合区域发展方向与资源禀赋,分类指导,把握不同区域建设重点,将整体谋划与分区施策有机结合,因地制宜确定各区建设方向和建设指引,全面适应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

  五、示范建设与重点项目

  开展示范与重点建设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有利于及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能为其他地区分梯次推进、实现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作出示范。《规划》明确我市规划期内要统筹谋划5类示范、4类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

  ——5类示范:一是酸化土壤改良示范。成片实施酸化土壤改良示范50万亩。到2025年,示范区酸化耕地土壤pH值平均增加0.5个单位。二是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集中投入、整村整镇整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区域内划定的“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全覆盖。三是梯田化改造示范。实施山地丘陵宜机化改造、缓坡化改造。四是高效节水灌溉示范。渝西地区,大力发展微灌和喷灌等高效节水措施;渝东南、渝东北地区,完善灌溉设施,减少水土流失,修建塘堰等水源工程,侧重发展管灌。五是数字农田示范。构建农田建设项目监测监管平台。适应智慧农业发展需要,推动遥感信息技术、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农田建设管理中的应用。

  ——4类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一是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工程。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坚持“投、建、用、管、还”一体谋划、一体推进,通过“改大、改水、改路、改土”,建成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工程200万亩。二是“千年良田”工程。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内集中连片的农田为重点,通过实施耕地宜耕性能提升工程、灌溉与排水提质改造工程和田埂生态防护工程,整村整镇整片规模化推进实施,建成“千年良田”100万亩。三是“七化”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以村、镇为单位,突出示范区特色优势产业定位,着眼种养循环生态发展要求,整村整镇推进,推动形成农业产业集群,规划实施10个市级“七化”示范项目,每个区县建成2个以上区县级“七化”示范项目。四是十万亩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项目。以十万亩以上连片农田为单位,突出区域规模性,以“宜机化”改造为重点实施集中连片规模整治,规划实施18个十万亩级高标准农田重点项目。

  六、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紧扣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DB50/T761)《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技术规范》(DB50/T795)开展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

  综合考虑建设成本、物价波动、政府投入能力和多元筹资渠道等因素,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逐步达到3000元左右。

  七、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

  《规划》对建设质量管理、上图入库、竣工验收、后续管护、保护利用等全程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强化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把控建设质量,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要开展质量评价,逐步实现“建设一片、调查一片、评价一片”,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统一上图入库。建立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监测监管平台,严格做好信息报备与动态监管,要同步完善与相关部门间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三是规范竣工验收。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明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验收程序,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规范项目归档与工程移交。四是加强后续管护。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与项目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可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是严格保护利用。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及时修复或补充灾毁项目,多措并举加强农田保护,确保良田粮用。

  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部门责任,强化队伍建设,加强行业管理。强化规划引领,建立滚动项目库,以项目为抓手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重大工程、重点任务、重要目标如期实现。强化资金保障,用好用足土地出让收入、新增耕地指标收益、债券发行等资金筹措渠道,确保农田建设亩均投入水平逐步达到3000元。加大科技支撑,形成良田良制、良种良法、农机农艺相融合与集成应用的格局。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机制,压实各方建设责任。

   相关政策: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xxgk_161/zfxxgkml/zcwjjd/202205/t20220513_1071575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