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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业资源利用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一)农药包装废弃物二维码追溯系统

  基于农药管理部门对农药产品的销售、使用、包装废弃物回收等方面的管理,委托第三方开发的系统平台,通过粘贴二维码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全程可追溯。农药经营者通过智能手机下载农药包装与处置回收监管平台(二维码追溯系统)并进行注册,提前在农药包装物上粘贴二维码或在销售农药的时候粘贴二维码并将农药名称、有效成分、规格等信息和购买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录入二维码。监管部门可从后台实时跟踪农药包装废弃物流向,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全程可追溯。

  (二)农药包装废弃物二维码追溯系统的作用

  1.依托该系统及时督促农药经销商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

  2.农业部门可以通过该系统掌握全市农药用量,结合全市耕地面积、作物种类等制定控药方案。

  3.经系统反馈,及时了解农户购买农药的种类,预测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发生种类及程度,及时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户用药。

  4.农牧执法部门可以从后台或现场执法实时跟踪农药包装废弃物流向,用药高峰期或待用药季过后,对没按时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的经销商或随意丢弃农药包装物的单位或个人予以处罚。

  (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

  旗(区)回收待处理中心:旗(区)人民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旗(区)政府所在地建设待处理中心。待处理中心由旗(区)农牧局和环保部门共同负责建设和管理,定期派运输车辆将苏木乡镇回收站贮存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及时转运至旗(区)回收待处理中心。

  苏木乡镇回收站:按照“一个苏木乡镇建设一个回收站”的原则,在全市51个苏木乡镇建设回收站。回收站由旗(区)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建设,由苏木乡镇派专人管理。回收站收集的农药废弃包装物由旗(区)回收待处置中心负责转运和贮存处理。

  农药经销店回收点:按照“谁经营、谁回收、谁转运”的原则,全市农药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

  (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

  回收对象:农业、林草、园艺等行业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

  回收方式:有偿回收。使用农药后,可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回购买农药时的农药经销门店,也可选择任何家农药经销门店就近交回。农药经销商安装农药包装废弃物二维码追溯系统,对其销售的各类农药统一加贴追溯二维码标签,并完成回收的,按照3元/公斤给予补贴;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小农牧户等农药使用者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按照5元/公斤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先由回收站(点)先行垫付;农药经营门店将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转运至苏木乡镇回收站的,按照3元/公斤给予补贴。

  (五)农药包装废弃物实行豁免管理

  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环节满足《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要求,实行豁免管理,各环节豁免条件如下。一是收集环节,依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并转移到所设定的集中贮存点,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二是运输环节,满足《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中的运输要求,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三是处置环节,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或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yw/nszd/eeds/202205/t20220523_2059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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