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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云南省乡村振兴“百千万” 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07 来源: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2022年5月24日,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云南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云农领发〔2022〕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云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农村治理水平,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乡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有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十四五”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但由于我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有的地方农村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

  2019年至2021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云南省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评定工作,全省各地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案例,探索出一些经验措施,在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增强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深化农村各项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成效。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云南省制定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即全省规划建设10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000个精品村、10000个美丽村庄)。全省各地积极响应,因地制宜开展了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2021、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分别对全省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总体目标任务及年度目标任务都作出具体安排。在深入总结巩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评定经验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各地开展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加强指导,加快推进,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目标、突出了建设重点、规范了建设标准、制定了保障措施,对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做了系统安排部署。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正文共4部分17条,附件2个。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加快推进我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指导意见》提出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以提升特色产业为重点,建设宜业乡村。二是以提升人居环境为重点,建设宜居乡村。三是以提升服务功能为重点,建设幸福乡村。四是以提升乡村品质为重点,建设魅力乡村。五是以提升管理水平为重点,建设和谐乡村。

  第三部分“评定程序”。一是省委农办分年度下达建设目标任务计划,各州(市)分解任务到具体承担建设工作的乡(镇)、行政村和自然村,以县为单位组织编制年度建设实施方案。二是按照逐级申报、分级审查原则,示范乡镇由省级核查评定,精品村由市级核查认定,美丽村庄由县级核查认定,评定结果由省级备案公布。三是省、州(市)、县(市、区)级财政按照云南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办法分别给予一定奖补,用于巩固提升完善建设成果。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各州(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建设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加强规划引领,按照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原则,编制年度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细化相关建设内容。三是加强帮扶力量,在明确省级负责挂包帮推进示范乡镇的规划建设,市级负责挂包帮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精品村的规划建设,县级负责挂包帮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美丽村庄的规划建设的基础上,充分调动集聚发挥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院所、企业等单位共同参与规划建设。四是加强投入保障,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渠道不乱、统筹安排、用途不变、各投其资、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用好相关政策、项目、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五是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服务力度,严格落实相关工作机制。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宣传报道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附件1“云南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规划目标任务表”,明确“十四五”时期全省16个州(市)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规划目标任务。

  附件2“云南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责任分工清单”,细化明确全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任务、建设内容、保障措施的责任单位具体分工。

  三、主要特点

  《指导意见》主要有3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规划布局合理。全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重点围绕城郊结合区、二级公路沿线区、“九湖”环湖路沿线区、赤水河流域等生态环境敏感区、旅游风景区、边境地区、重点产业园区等区域内的乡镇和有基础的特色村庄,进行以点连线规划布局建设。通过统筹整合各相关专项建设规划,将边境小康村、传统村落、旅游文化名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纳入建设规划布局,形成突出重点、打造特点、形成亮点的规划建设局面,为全省乡村旅游、全域旅游创造条件。在规划建设目标任务计划指标安排上,充分征求各地意见建议,鼓励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健全完善激励奖惩机制,推动各地积极建设。

  三是建设重点明确。全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任务分层分类,因地制宜,各有侧重,发挥所长。100个示范乡镇以发展特色产业为重点,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乡镇服务功能和品质。1000个精品村以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重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10000个美丽村庄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为发挥重点,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指导意见》中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强化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乡村治理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要求,对加强组织建设、督促、检查、考核、认定等一系列工作的组织领导都做出了具体安排。同时,明确提出分级帮扶制度,完善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单位分级分类挂包帮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的负责制,对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关文件: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云南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 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2/zhengcejiedu-new_0527/387093.html?cid=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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